在高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至少也是头发胡子都发白的那种但是见到真人才发现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轻多了。
虽然知道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岁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样子肌肉依然很发达身材依然壮硕。
只看外表的话怎么也无法把史密斯和退休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而且史密斯给了高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但他的穿着却是非常的随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裤穿在他这个层级的大佬身上真真的是节约和朴素的代名词了。
高光诚惶诚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道:“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高光有些语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高光的后背道:“请进。”
史密斯的豪宅内部谈不上金碧辉煌但是极富科技感至于又大又豪华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用刘姥姥进大观园来形容高光的感受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一张看着并不多显豪华的布沙发上坐下来后才能感受到沙发的舒适程度高光危襟正坐看着史密斯在自己对面坐下来后想找些话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道:“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气的道:“我应该做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出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点了点头然后他饶有兴趣的指着高光没怎么遮掩的枪套道:“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强调你是个射击天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高光没有怎么犹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眼点头道:“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伙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高光愣了一下道:“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你喜欢什么手枪?喜欢什么品牌或者型号?”
高光想了想道:“我不知道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爱的手枪品牌。”
史密斯把手枪举起来对准一旁瞄了瞄笑道:“这枪不错适合作为随身防卫用枪但是不太适合带到战场上作为战斗手枪因为这枪太精致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高光连连点头道:“确实挺重的。”
史密斯把手枪放在了桌子上他微笑道:“ 1911很经典约翰喜欢我也很喜欢每个人都很喜欢可是要选择战斗手枪的话猜猜我选什么?”
谈话的节奏完全由史密斯掌控而且史密斯用枪当做开场白后很快就打消了高光的紧张感。
高光想了想好奇的道:“格洛克?”
史密斯立刻摇头哈哈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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