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情来的。”
“可是偏偏查探之下就是这些人枉顾了咱的恩德一个个贪起来越发可恶。”
“有些地方连着三任官员都被咱发现了贪污之事处死偏偏这上去的第四任官员不顾前车之鉴也是要贪。”
“大明开国二十六载咱也杀了二十六载偏偏这些家伙给咱一种杀之不尽的感觉。”
“詹徽你倒是跟咱说说他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朱元章的语气中有埋怨有愤怒亦有不甘唏嘘。
在《大明律·刑律》中朱元章专设《受赃》一篇共十一条。
依次为《官吏受财》、《坐赃至罪》、《事后受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对官吏受财的现象作了极为详尽规定。
上自皇亲国戚下至地主富商如若有犯都要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私害公而放纵一个罪犯也决不允许以金赎罪。
该杀则杀该罚则罚一视同仁桉情全部查清后行贿者与受贿者均受同罪。
在朱英入宫前对待贪污的官吏采用酷刑杀鸡儆猴也是朱元章立下的雷霆手段。
对于惩治贪官的刑罚肉刑有墨面文身、剁指、断手、刖足、挑筋等。
死刑有族诛、凌迟、枭首、弃市、“剥皮实草”等。
真可以说在反腐这块自从大明立国之后就一直围绕在朱元章的身边。
朱元章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设立了从朝廷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其组织之严权力之大都是前朝历代绝无仅有。
在中央朱元章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
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中的贪官污吏。
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监察御史外同时又在各省设按察司掌监察之职。
后来又设立“巡抚“制度由朝廷派亲信重臣大臣到各地出巡监察地方官吏。
洪武十八年朱元章向全国颁布了《大诰》其中有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官员赋闲的官员。
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
当地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可将这些人抓起绑送京师倘若有人胆敢中途拦截则枭首示众。
朱元章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王朝历史所罕见。
詹徽闻言立即回道:“以臣所见这些曾经学子心性不佳为官上任后在面对诸多诱惑之下难以把持自身。”
“所以才会枉顾陛下恩典行触发律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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