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3.WILL O’WISP

顾及架式,随意开枪也没什么坏处这一点。不过在我因此胡乱开枪的过程中,我的手臂甚至肩膀变得异常结实,但并不是变粗。其实就算粗一点我也不会介意啊。

有个奇妙的传闻默默传开了。

杀人兔女郎。

听起来一点都不好笑,不过事实上一个我认识一个叫「来雾」的人已经被斩首杀害。其实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络了,因为他有阵子一直纠缠不清想泡我,我才会把他设为拒接来电。他和我说话时不只靠得近,还会全身冒汗,实在让我非常不舒服。我连让他当金主都不想,再说他也不会替我弄到「法官」这种东西吧。

据说有个「一般人」目击了来雾被砍头的现场,而我们这群都称不上一般人。

那个人看到现场的惨状后以为自己看走眼,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的他之后仓皇逃跑,也没跑去报警。平常夜路没少走的他,一时之间还催眠自己只是看到了幻觉。

接着,各大媒体开始相继报导这起凄惨的砍头杀人事件。

那家伙因此确定不是自己眼花,可是仍然没去报警,毕竟他可是个不得不躲警察的人。所以,他只能不停对朋友说:「我看到了!看到兔女郎像恶鬼一样砍下人头!」

一说再说,说到嘴酸还说不腻。

他这番话之所以没被其他人当作疯话,是因为他每次说的内容都一样,加上他最后是仓皇逃跑。假如他说些想逮捕凶手,和她缠斗之类的谎言,肯定会露出破绽。没有夸大其词才有可信度。

真有趣。

斩首杀人的兔女郎。

真有趣的都市传说。

所以我尽管知道会增加重量,如今仍把「法官」放在包包里带着走。能收进手提包,方便携带也是这把手枪的优点之一,以前使用它的时候帮了不少忙。

在日本,一般人根本想不到手提包里会突然变出一把手枪。

不用特地瞄准,反正子弹在蹦出枪口的瞬间就会像淋浴般扩散,能有一颗打中敌人就起了吓阻作用,在那之后再瞄也不迟。甚至拉近距离也是个办法,毕竟敌人不只受了伤,更受到了冲击。

左轮手枪其实也不赖。第一发用410号口径鸟弹,第二发为求保险选用稍重的猎鹿弹。

接着第三发才是重头戏,霰弹块,一种别称一粒弹、熊弹的单发弹。被这个打到一定没命,就算没死透也会动弹不得,毕竟它可是铅块。

那时候我射中了。深深记得对方的天灵盖被我一枪轰开,脖子以上只剩我从没见过的奇型怪状。想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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