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宫都市的两人」 第四话「楼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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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剑被我打偏后,半兽人硬是拉回了自己失衡的身子,再次祭出了一记横扫。我则是往后退了半步,闪过了这一剑。

结果,第二击失手的结果似乎让半兽人做出了某种判断。它不再使用大动作的攻击,而是以搏斗的架势展开攻势。

即使武器被打偏,它也没有露出太大的破绽;而比起造成的伤害,它更注重能否命中,这样的判断是相当正确的。

若只是就种族的平均身体能力来看,人类比半兽人差上了好几个档次,因此它并没有全力攻击的必要。

只要攻击能确实命中一次,就能打慢对手的动作。如此一来,下一招攻击就更容易打中了。虽说只要习于战斗,就会认为这样的观念是理所当然的,但要能做到这样并不容易。

也就是说,能将这种观念付诸实行的这只半兽人相当习于战斗,也比哥布林聪明许多,真不愧是半兽人大人啊。

挥剑,闪避。挥剑,闪避。猛力抬高手臂使出的捞斩也被我躲开了。

也许是因为等级低,数值也低的关系,现在的我还感受不到奇塔小姐对于HP的解释——也就是这堵墙壁的存在。

以半兽人的臂力搭上长剑这种武器,想必可以轻松粉碎这道薄薄的墙壁吧。就算没有使出全力,也会带来相当严重的伤害。

换句话说,这终究和以肉身上阵没什么差别,也代表目前的我还不能选择依赖HP的打法。

所以我选择回避——这是相当合理的选择。

以前战斗的时候没空思考这种事情,但雪说得似乎没错,能够打倒半兽人,才能证明自己是独当一面的冒险者。

半兽人这个种族天生身材魁梧,有着强韧的肌肉、过人的体重和厚实的皮肤,若再加上战斗技能和武器的搭配,就不是不习惯战斗的人能应付的对手了。

不过,我早在很久以前就跨过了这一道门槛——我曾亲手缔造了杀死无数半兽人的战绩。

要是连这点程度的对手都打不过,那我根本不会站在这里,肯定早就化为那座山上的尘土了吧。

半兽人接着并没有出剑,而是利用魁梧的身躯使出了肩撞攻击。这是反击的好机会。

我依旧闪过了那迅速欺近的巨大躯体……

「再见啦。」

接着举起了在闪避时抽出的手斧,趁着半兽人还来不及稳住姿势,朝向它的脑袋挥落。

斧刃劈开头盖骨,接着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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