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宫都市的两人」 外传 魔术士的旅程

个附近的「东西」烧掉的话,对方就会乖乖付钱了,但同时也会带来失去这方面案源的困扰。

虽然我对企图少算报酬的委托人敬谢不敏,但更怕事主向公会投诉。说起来,我只是想领取与工作内容相符的报酬而已。

而在这方面来说,所谓的商人——特别是商队,出手就显得相当大方。除了当保镖之外,这还是要跨越国境的长途旅程,报酬照理说也相当不错。

尽管旅途漫长是个缺点,但不如就趁机将王国作为据点好了。我在公会没有实际的成绩,也没有相关的人脉,不过只要老老实实地做事,总会有办法的吧。

和待在帝国的状况不同,待在王国的话,我说不定还有再次以魔术士身分活跃的机会……反正祖母不在了,加上和我有关的人们都是些怪胎,我也实在没有继续待在帝国的理由。

「目前招募到的保镖人手不太够,小姑娘如果愿意帮我这个忙的话,我就请你吃个饭吧。」

「我接。」

我几乎是半反射性地这么回答。

我总是匆匆下决定,然后在事后后悔……这位职员明明就知道我是这种个性的说……好想烧掉他。

不过,白吃的午餐总是特别美味。我想,这是因为不用伤荷包的心情会影响味觉的关系吧。

◆◇◆

由于可以到王都的公会再做正式的回应,关于要不要去那个叫迷宫都市的地方,我就先不做决定了。总之,我接下了护卫的工作,与商队一同前往王都。

一如往常地,一开始同行者们都对身为女性冒险者的我十分鄙视。不过,在我烧杀了途中遭遇到的野生魔物和盗贼团后,商人们的态度就变了。

诀窍就在于以超乎必要的火力烧死对方之后,用蕴含着「看什么看,你们也想变成焦炭吗」的眼神瞪过去。据说这股杀气因为和我的外表落差太大,所以更能带给他人恐惧感。

旅途中运气不错,我收拾掉了一只野生的鹿,为众人加菜。

我最擅长的就是控制火力,将能吃的动物以不至于烧成焦炭的状态杀掉。

在山里或森林里猎杀动物就会被视为盗猎,然而这里可是公家马路的正中央,所以应该没问题吧……反正就算出了问题也不是我负责。

「可以麻烦你用一下刚才的火焰魔法吗?虽然不敢劳驾魔术士大人做这种杂工,但看来一时半刻似乎还弄不出火种啊。」

「我无所谓。若你们愿意借我小刀的话,我也会帮忙解体猎物。」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3页

相关阅读: 靠神兽们成为世界最强吧(和神兽(我)们在一起的话说不定能变成世界最强哟?)THE NEW GATELady!? Steady,GO!!童话魔法使(原书·原书使)幸福两家同居计划 妖精的故事转生成女性向游戏只有毁灭END的坏人大小姐(转生恶役只好拔除破灭旗标)末日时在做什么?能不能再见一面?转生就是剑(转生成为魔剑)最强冒险小队因烂透爱情喜剧而全灭了啦!?(最强小队因遗憾的爱情喜剧要遭至团灭!?)目标是与美少女作家一起打造百万畅销书!!(与美少女作家以百万销量为目标)境域的伟大秘法(境域的Ars Magna)这是你与我的最后战场,或是开创世界的圣战(你与我最后的战场,亦或是世界起始的圣战)重生勇者面露冷笑,步上复仇之路复活后变成Lv1的朕为了活下去只好追求英雄少女了公爵千金的本领以我的能力创造开外挂的老婆们(在异世界解体技能后开挂新娘增加了)致深爱你的那个我/致我深爱的每个你(致爱上你的唯一的我/致我所爱的全部的你)你在月夜里闪耀光辉(月下,有你绽放光芒)圣断罪桃乐丝吾辈是欧克。女骑士还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