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附近的「东西」烧掉的话,对方就会乖乖付钱了,但同时也会带来失去这方面案源的困扰。
虽然我对企图少算报酬的委托人敬谢不敏,但更怕事主向公会投诉。说起来,我只是想领取与工作内容相符的报酬而已。
而在这方面来说,所谓的商人——特别是商队,出手就显得相当大方。除了当保镖之外,这还是要跨越国境的长途旅程,报酬照理说也相当不错。
尽管旅途漫长是个缺点,但不如就趁机将王国作为据点好了。我在公会没有实际的成绩,也没有相关的人脉,不过只要老老实实地做事,总会有办法的吧。
和待在帝国的状况不同,待在王国的话,我说不定还有再次以魔术士身分活跃的机会……反正祖母不在了,加上和我有关的人们都是些怪胎,我也实在没有继续待在帝国的理由。
「目前招募到的保镖人手不太够,小姑娘如果愿意帮我这个忙的话,我就请你吃个饭吧。」
「我接。」
我几乎是半反射性地这么回答。
我总是匆匆下决定,然后在事后后悔……这位职员明明就知道我是这种个性的说……好想烧掉他。
不过,白吃的午餐总是特别美味。我想,这是因为不用伤荷包的心情会影响味觉的关系吧。
◆◇◆
由于可以到王都的公会再做正式的回应,关于要不要去那个叫迷宫都市的地方,我就先不做决定了。总之,我接下了护卫的工作,与商队一同前往王都。
一如往常地,一开始同行者们都对身为女性冒险者的我十分鄙视。不过,在我烧杀了途中遭遇到的野生魔物和盗贼团后,商人们的态度就变了。
诀窍就在于以超乎必要的火力烧死对方之后,用蕴含着「看什么看,你们也想变成焦炭吗」的眼神瞪过去。据说这股杀气因为和我的外表落差太大,所以更能带给他人恐惧感。
旅途中运气不错,我收拾掉了一只野生的鹿,为众人加菜。
我最擅长的就是控制火力,将能吃的动物以不至于烧成焦炭的状态杀掉。
在山里或森林里猎杀动物就会被视为盗猎,然而这里可是公家马路的正中央,所以应该没问题吧……反正就算出了问题也不是我负责。
「可以麻烦你用一下刚才的火焰魔法吗?虽然不敢劳驾魔术士大人做这种杂工,但看来一时半刻似乎还弄不出火种啊。」
「我无所谓。若你们愿意借我小刀的话,我也会帮忙解体猎物。」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