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序章

emsp;便只剩洞窟的深处。我将提灯照向地面,观察这个空间有无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地面上散布着被弃置于此多年的野兽细骨,其中也有类似儿童遗骸的骨头,这恐怕是哥布林吧。另外还有被当作睡床、破破烂烂的干草堆。

以及,人类形状的尸体。

之所以说是人类的形状,是因为那又与人类、兽人或亚人的身形有所差异。

它有双手双脚,与人相差无几,背后的一对翅膀却很引人注目。

它身上没有包覆可称为衣物的东西,只有下半身穿着尚可遮蔽的破烂裤子。

其头顶长着比山羊还细一点、类似鹿的细角,耳朵虽比不上精灵,却也相当尖长。这具尸体有着明显与人不同的数项身体特征,即使如此,表情却与人类十分神似。

在昏暗中无法辨识出肌肤的颜色,但我对这特征有印象。

魔族。

他们是人类的公敌,是理应打倒的对象,与魔物相同,都是由魔神涅伊菲尔所创造而生。魔神已被讨伐,魔族本应不存在于这片伊姆内几亚大陆之上……如今却出现了这具尸体。

「这具尸体……」

见到尸体后,一名精灵愕然地低喃。看他的样子,应是知晓魔族的容貌……不对,他或许有和魔族交战的经验吧。我将视线从魔族的尸体上移开,并环视在提灯幽暗的灯光下所映照出的精灵们的神情。

在场全员的脸上都透露着紧张,魔族的存在所带来的影响正是如此巨大……光是名字都能让人悚然心惊,并感受到威胁。

他们拥有能与兽人一较高下的肉体能力,还具备能与一流魔法师匹敌的魔力。

人类、亚人与兽人之所以能在一年前与魔族抗衡,是三种族合力作战之故。

即使个人实力无法匹敌,但凭数量便能取得胜利。若借用魔神或魔王的话来说,便是「因为弱小所以群聚,因为群聚所以强盛」。正是有这份人类的强韧,我们才能取得最终胜利。

或许是因为魔族中各个单一个体便拥有强大的力量,所以魔族都很自我中心。在其种族之中,甚至会发生一介魔族胆敢反驳位于魔族顶端的魔王的状况。

正是因为他们如此自我中心,我们才能采取多对一的战斗模式,攫取最后的胜利。

……老实说,若这名魔族还活着,不知仅以现场的人数是否能与之一战。

虽说要视实力而定,但在魔族之中,也存在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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