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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依稀记得撤销告诉、被告确定获判无罪之后发生的事。
先是渡边被警方以任意同行的方式带去做笔录,接著,我和舅舅一同见证了榊原小姐获释。舅舅喜极而泣,我连忙道贺,记得榊原小姐也哭著向我道谢。
然而这段期间我都魂不守舍,一直在想别的事情。
阿武隈第二次和我联手时曾经说过:
『就算委托人没犯罪,在法律上就是帮不了这个人的话又该怎么办?死心吞下有罪的判决吗?你敢跟委托人这么说?我明白你是无辜的,可是就是帮不了你,请乖乖坐牢二十年再说。』
当时我完全无法反驳,只像个固执的孩子,一再强调自己的主张,说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捏造证据的做法。
捏造证据违反了法律,违反了正义,我很清楚这件事。因此,每当我想起自己这次在法庭上的作为,就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我学阿武隈使用违法手段逼出真凶,亲自违反了法律和正义。
可是,可是……
如果我为了不触法,眼睁睁看著榊原小姐冤枉入狱,这样就叫做正义吗?
当然不是。
这样说吧,当一个人明明没犯任何过错却被警方逮捕、遭到起诉的当下,便形成一个单纯的事实。
从当事人蒙受冤屈的那一刻起,正义就丧失了。倘若万物皆按照正义运行,世界上就不存在冤狱。
榊原小姐一案也是,打从一开始,正义就不存在。没错,从她被逮捕的那一刻起,正义就沦丧了。在这种情况下,又要如何谈论善与恶?那很空虚,毫无意义可言。
阿武隈想做的事和我实行的事,均为法律难容,我或许会丧失律师资格,但试问律师──不,不用局限于律师──请问为了拯救无辜而不择手段的行为,应该称作什么呢?
应该是正义吧。即使无法大声说出口,那依然是正义。
冷静想想,我的想法简直不配当一名律师。回归法律的原点,这个想法真的很愚蠢。人非圣贤,谁能知道委托人到底是不是无辜的呢?
错把杀人鬼当成无辜者,滥用辩护使之无罪的行为,或许不能称为正义,然而阿武隈声称能看破谎言。也许他真的有超能力,也许他只是观察力过人,这都不重要,重点是阿武隈拯救了无数冤屈之人,这才是事实。
我不禁重新审思──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成为律师?
见证榊原小姐获得释放后,我来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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