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时也会成为妨碍人生决断的魔障。大概比起拥有的人,没有的反倒可以看得更远。只是,直到走到穷途末路,却没有为自己而担心的人,想来也会十分凄凉吧。
在胸膛深处,在某个或许可以被称作心的地方,猛地抽痛。
「………………………………不,我又不会死。」
痛楚流窜全身,可男子从不是甘心屈从命运的人,握紧双拳,他设法挣扎着控制着身体,站了起来。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这声咆哮或许耗尽了男子的最后一丝力气,喊出声后,他自己却一头向后栽去,沉入沙土中,失去了气息。他本注定命丧此地的,只不过,在这世上总有一些上天的宠儿,女神垂怜于他们,甚至能够一转乾坤。包括在这连路也算不上的沙漠上行驶着,碰巧经过的机动摩托;包括看到有人倒下,选择停下帮忙的有良心的过路客;这一切,都是幸运女神降下的神迹。
男子再次睁开双眼,已经是在那之后的数个小时了。
「…………你……到底是谁?」
或许是因为刚刚醒来,他的声音听起来因吃惊而显得嘶哑。
「我是霍金斯,旅行中的一名退伍军人,以及,把浑身赤裸的你从沙漠里捡回来的救命恩人。」
一派天真又得意忘形,擅长打算盘又喜欢耍把戏,在战争赌博中大赚一步登天的有钱人,如今正在发家致富的创业者。那便是他与那个名为霍金斯的男人——他的救命恩人——初次相见的场景。
「……为啥你要救我啊!」
粗暴的吼声回荡在店里。两人正身处男子醒来的旅店一楼,坐在旅店为客人准备的开放凉台餐厅中。正值吃早饭稍显太晚吃午饭又还算太早的时间段,男子十分惹人注目,原因是他那身怎么看都像是从别处借来的装束,衬衫和裤子都肥大地套在身上。
「啊,真是对不住,这孩子稍微有点没礼貌。对,我保证会安安静静的………………嗯?你等一下。大叔……!?这是在叫我……?」
该反应的地方是这里?——霍金斯像是要把眼睛瞪出来一样,逼近男子。
与这个干净舒适的旅店丝毫不相称的青年,和一看就十分开朗的男人,这样的组合凑在一起,客人们的目光十分自然地聚集在他们身上。在青年『有什么好看的!』一喝下,视线又都移开了。
「大叔,好好听人说话。」
「不不,在此之前,还是先解决一下我看起来到底是不是大叔这个问题吧?虽说也是三十出头的人了,但比同龄那些已经结婚的家伙看起来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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