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不顺眼的人──无论是设施里的小孩、职员,或是小学的老师和学生──就会联手教训对方,如果没有,就两个人打架,争强斗胜。我的胜率是五成五,不过就玲次的说法,他的胜率才是五成五。
设施的六人房常换新面孔,但我和玲次一直是同房。发条、智也与一贵是在小学毕业前住进来的,俊最晚,是上了国中以后。我和玲次的态度非常狂妄,连设施职员和年长者都不放在眼里,大家受到我们的影响,也都变得不知天高地厚。
我们六人之所以组成团队,在离开设施以后依然一起鬼混,想必就是因为我和玲次这种不可思议的关系。我们并不亲密,也没有上下之分。如果我们是好朋友,其他四人和我们两人便会产生隔阂;而我和玲次若有上下之分,就会变成一个老大、五个手下的组织结构,团队必定无法长久维持,离开设施之后就会解散了。正因为我和玲次这两头落单的野狼总是在互咬,其余四人才能毫无顾忌地打入圈子里;正因为我和玲次从不妥协,总是坚持己见,我们才能继续往前奔跑。有人嚷著想赚钱,爱书的我便提议转卖旧书牟利,发条则自行写了个高效率搜寻程式帮我的忙;另一方面,玲次提议替偏远地区居民代购没有网购通路的时尚杂物,在女性朋友众多的一贵相助之下大赚一笔,利润是我的整整两倍。听闻同班同学被外校生勒索五万圆,玲次立刻冲去把犯人痛殴一顿,我则是找出向那个勒索混球收取贡金的高年级生,把他打得鼻青脸肿,抢回了十万圆(后来有三十个人来报复,被我们六人合力反击,打得落花流水)。
像我们这样的屁孩常会讨论谁最强之类的蠢问题,玲次不在场的时候,我向来主张「玲次最强」;听说玲次也一样,在我不在场的时候,总是说「直人最强」。这应该是他的真心话吧,因为我说的也是真心话。
SCARS是最棒的团队、伙伴比任何事物都重要这类廉价又恶心的话,我们从没说过,因为是玲次与我之间一开始的那种乾脆爽快气氛,塑造出这个团队。这一点让我感到很自在。
也因此,当我提议解散SCARS、看见玲次真的发火时,我半是感到惊讶半是能够理解。玲次也和我一样──不,他远比我更加珍惜这个团队。我以为我明白,但其实不明白。
我想,那应该是我和玲次在真正的意义上吵的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架。
因为只有那时候玲次没有揍我。
不过,玲次……我一面在地下铁大江户线的月台上等车,一面暗想。当时我只有两个选择,脱离团队,或是解散团队。如果我选择留下团队、自己退出,那就等于是把解散团队的工作推给你,而我不愿意这么做。虽然无论做出哪一种选择,都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
隔天一大早,笃志便联络我。
『我已经查出那个帮派的其中几个成员。该怎么办?要教训他们一下吗?』
「不不,别动粗。嗯,如果有负责跑腿的,我想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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