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迅猛龙奔向菲露所在的卢布尔克。
不愧是魔物,不仅速度比马快,体力也更加充沛。这种破风而行的感觉十分畅快。
虽然生性凶猛,但在长年的相处下的迅猛龙变得非常温驯。
奔驰途中我会定期喂它喝下体力恢复药水。
这么一来,就能在一天内移动商队需要花上数日的距离。
虽然无法让整支队伍都采用这种方法,但只有两人的话,这种移动方式是最快的。
「像这样骑着你奔驰会让人想起过去呢。」
「啾咿——!啾咿!」
我是在与雷纳德等人分道扬镳后买下迅猛龙的。
因为据点是个小村庄,时常会因为购物等理由前往其他城镇,所以必须准备代步工具.
由于预计不会再次组成队伍,因此选择了最多只能搭乘两个人的迅猛龙。
虽然起初只是买来当代步工具,但经年累月的相处下我对它萌生了一股亲近感。
「好了,快走吧。」
我加快了迅猛龙的速度。
因为想尽量赶在明天正午之前抵达。
◆◆◆
但在日落扎营休息完,重新出发过后不久就发生了麻烦事。
我在咏唱时回头望向后方。
有魔物追了上来,是一种名叫荒野之狼的大型狼。
它的等级约在25左右,动作相当敏捷。
虽然迅猛龙的脚程能甩开大部分魔物,但却无法逃离这家伙。
与和商队同行时不同,现在我只能自力更生。
和露娜前往卢布尔克时,之所以和商队同行而不是骑迅猛龙,是因为低等级太危险。
但现在已经不同了。
如今我的等级是30,这种程度的魔物可以轻松击退。
我转过身来开始瞄准。
虽然迅猛龙的关节与肌肉都很柔软,搭乘起来比马匹更加稳定,但奔跑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