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因为这句话──只是在依赖人家。
看了就会觉得有趣。
身为专业人士──写出有趣的作品是当然的。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到,最好赶快封笔。自称职业作家,与昭告世人「我是写得出好看小说的人」同义。办得到是当然的,办不到才丢脸。
我们不得不在达成「看了就会觉得有趣」这个最低门槛的前提下,想出让人觉得想看的作品──也就是读者一个字都还没看,就会觉得「好像很有趣」的作品。必须努力不懈,好让读者拿起自己的作品。
这就是商业作家的宿命。
当然──世上也存在能将流行、包装方式这种自以为是的东西通通不放在眼里,充满力量的作品。一部小说寄到编辑部,看过的编辑瞬间被迷住,一下就决定出书,不仅如此,还以这部小说为契机设立新奖项。出版界里也有这种案例。
然而,我这次的作品──这次的企画,力量并不足以迷住编辑部。仅此而已。
「……我明白了。我再想一下看看。我会一面重修这次的异世界悬疑推理,一面想其他企画──」
『欸,阵内。用不著逼自己现在生一部新作出来喔?』
剑崎小姐说。
『《英最》的销量很稳定,这段期间是不是可以先专注在这部作品上?』
「……不,请让我试试看。」
我说。
「我想去更高的地方。」
『……是吗。作家本人都这么说了,我也不会阻止。而且对编辑而言,这也是求之不得。』
通话结束。我深深靠进椅背,望向天花板。
大叹一口气。
「……真是,我怎么这么没用。」
最近,我经常自以为是地对小太郎和伊文这两位后辈高谈阔论,自己却是这副德行。顶著「动画化作家」的光环,却要为了让一部新作大纲过稿而伤透脑筋。真没用。自身的青涩,自身的无能──使我感到焦虑。
想要想出更有趣的企画,想要写更厉害的作品,想要写更卖的作品,想要成为更成功的作家,想要为业界做更多贡献,想要让更多读者看得高兴,想要将轻小说的好传达给更多人知道,想要更多钱,想要更高的地位及名声,想要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
称之为梦想太过不纯,称之为野心又太过低俗的欲望,酝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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