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块肉,就在这火堆上烤了起来,吴明也不说话,只是冷眼旁观,而在肉烤熟之后他们就切下了最肥嫩的那处递给了吴明,而看到这里,吴明心里才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是他太过谨慎,毕竟初到贵地不说,他也不清楚这里人类的秉性,要知道在原始社会可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温情脉脉的原始大同社会啊,那是真正最为残酷的时代,食人族知道不?在原始社会几乎每个人类人类都是食人族,吃别的部落的人,吃自己部落的人。
所以吴明一直很谨慎,他所坐的位置是最适合逃跑的,甚至不开口说话就是怕一说话间失去了气息稳固,而现在看起来这六人还算不错。
吴明接过了肉,边吃边在心里想着一些事。
首要任务完成,找到了人类聚集地,只要跟着六人走就可以去到他们的部落,虽然情况很让人失望乃至是有些绝望,但是至少还不到最坏的情况。
接下来就是暂时先安顿在他们的部落中,搞清楚这个时代的情况,顺便可以的话能够掌控这个部落最好,他脑袋里有现代社会的知识,虽然不可能是全才,但是那怕是基本的知识在原始社会都是无价之宝,若是能够顺利掌控这个部落,吴明有信心在十年内将这个部落做大,至少可以达到青铜器时代。
当然了,他可不是要回到这个原始社会当什么部落大王,他的核心还是自我变强,看在同是人类的份上,只要这些原始人不是那种食人族,那么他能帮还是会帮一下,别的就要集中精力在修真上了,而且基因锁也不能够放松,作为人类特有的血脉之力,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去努力增强的人,那一定是脑子抽了。
就如此,第二天吴明就跟随着六人去往了他们部落,他也对六人如此的热情有些疑问,不过在听过了他们的交谈后,大概也知道了原因。
原始社会中每一份力量都弥足珍贵,首先他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成年男子,虽然体格比不过这六人,但是说一句强壮青年也不为过,这样不单单可以给部落带来劳动力,更可以给部落带来新血,原始人其实早就知道近亲通婚的坏处,有新血加入是他们的头等大事。
而且最关键的是,吴明是一个人,没有另一个部落,人数也不多,不会引发他们的警惕,不会让他们觉得是另一个部落过来俘人了,这样热情一些也确实说得过去。
就如此,吴明跟着他们又走了几乎一整天,直到临近黄昏时,才走到了一个山谷凹地中,在那里有一些简单的木架子,架子上有兽皮遮挡,看起来似乎是很简易的帐篷,除了这些帐篷,在距离帐篷不远处的山壁上还有一个大洞,外围还有简易的围栏,放眼看去,这个部落大大小小,男女老少加起来至少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这个人数其实已经不少了,至少对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来说,吴明心里略略松了口气,然后就带着审视的目光查看着这个部落。
部落里有火,有一些石制工具,还有一些木制工具,没有看到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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