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民族的狩猎起源也很早,早在西周时期,诗经里就有这方面的记载了‘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雅,献貅于公。’说的就是狩猎的事情。
大汉王朝的时候,由于关中地区的猛兽特别多,给人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于是,朝廷曾颁布过奖励搏杀豺虎的法令,规定捕杀豺狼一只奖励一百钱,而捕杀一只老虎则奖励三千钱。
元朝的时候,因为战乱的缘故,人口急剧下滑,关中之地野兽横行,在天下安定之后,这样的环境变成了非常好的狩猎场,于是蒙古贵族便可以肆意的在森林之中捕杀猎物,尽情的享受捕猎的乐趣。
明清王朝时代,许多地方都将消除老虎的祸患,作为地方官升值的重要参考标准,比如,明朝的孙英士,因驱虎豹有功,升任守备,清朝韩良辅捕杀老虎九十九只,被升任总兵之职。
不过,后来由于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和森林被认为的破坏,老虎的数量开始急剧的减少,到了民国时期,整个关中平原已经看不到任何一只老虎了。
都说物以稀为贵,在老虎横行的时代,捕杀老虎是一件为民除害的大好事,比如武松打虎就被视为英雄,而在老虎极为稀缺的时代,捕杀老虎就是一种违法法律的严重犯罪了。
比如后世的时候,某个有钱的富商,钱多的没处花了,于是就杀了一只老虎来吃,结果被伟大的人民朝廷判处十三年的徒刑,还被罚款一百五十五万,简直就是一笔巨款啊!
所以,在前世的文明社会,借李安十个胆子,也是不敢吃老虎肉的,因为吃老虎肉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而在大唐这个时代,倒是可以吃一下的,只不过随着大唐帝国的逐步繁荣,野生老虎的数量也开始变得稀少了,以后别说吃老虎肉了,若不进行一定的限制的话,恐怕能不能见到老虎都是问题。
李安也是一个热爱捕猎的人,也经常性的参与捕猎,可李安捕猎是有限度的,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个限度,少数人偶尔打猎,对野外的动物没有太大的影响,而一旦大量的人员都喜欢上打猎,那么,情况就比较糟糕了,野外的动物会变得越来越少,甚至,很多动物会因为人类的打猎而逐渐灭绝,从而永远消失在这个星球上,那样的话,对于人类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自古以来,每时每刻都有物种被灭绝掉,有的是因为自然环境发生了改变,也有的是因为人类的过度捕杀造成的,虽然原因各有不同,但这些野生动物的灭绝,总是让人心痛的,必要的保护也是极有必要的。
李安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努力了,通过养殖野生动物,来满足老百姓对于野味的需求,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野外生存的野生的动物。
眼前被活捉的猞猁让李安犯了难,这么凶猛的野兽该怎么办才好呢?是送到别的地方放生,还是送入皇家兽苑,又或者拿回家养着玩儿。
考虑到猞猁的凶猛和狡诈,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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