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前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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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狗皇帝,天下是新顺王的天下!”

李自成微笑着顾视七嘴八舌甚至互相间已经开始激烈争吵辩论的诸将,这是他预料中的场面,也是他乐得见到的场面。也只有在这时,他刻意没有传令全场肃静。

激动的闯军军将们面红耳赤喧嚷的好一阵,逐渐有人意识到李自成尚未开口,便抿嘴不语,其余人等也都陆陆续续安静了下来。李自成之威非昔日可比,若说曾经他们还能以李自成的兄弟、袍泽自居,那么而今他们都看得很清楚,李自成是他们的君王,才是当今之世最有可能取明祚而代之的雄主。

骚乱略定,李自成未开口,稳坐着的来仪却道:“依鄙人愚见,明廷之根,在于东南,不若先取留都,夺其基业,后取北京。”他历任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明廷官员,德高望重,李自成强行把他从家中请出来,图其名而非其才。

牛金星听罢,摇头不迭,道:“此言差矣,如此行事,则我军逾年积蓄之气势去矣,实乃下策。”

闯军军将多信奉一鼓作气的破竹之势,对牛金星的表态大多应和。李过高声道:“皇帝老子都在北京,何言明廷基业在南不在北?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北京城为明廷心枢所在,正是最最要紧的去处,我等舍近求远,去东南打下个毫无用处的南京城、杀一批老闲无事的留守百官,有何裨益?”接着戏谑笑道,“莫非是来老年老,想去南京享享清福?”当众拿南京百官的退闲事实嘲弄上了年纪的来仪。

来仪身份看着高,但就是李自成用以收拢士绅人心的架子,没有半点实权,被李过喷了两句,哪里敢叫板,饶是花白的胡子气得颤抖,嚅嚅嗫嗫并不吱声。

牛金星身旁坐着的宋献策适时说道:“来老之言属老成之语,照此行之,我军可立于不败之地,换在以往,自是妙策。只不过眼下天命在我、大势亦在我,若不因势利导勇往直前,太也可惜!”他黑黑矮矮短脖粗腰,身材直似地瓜,声音却中气十足,一开口就引来全场关注,令人无法忽视。

“哦,军师有何高见?”李自成很喜欢宋献策,笑着问道,“和牛先生看法相同吗?”

“略有不同。”宋献策说着慢慢站起来,倒和坐着时长短差不了多少,“来老之策太缓,牛先生之策太急。百尺高台非一日之功,我闯军虽说占据优势,可也颇来之不易,不退避,却亦不能冒进。更应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方为正道。”

“何为正道呢?”李自成偏着脑袋,饶有兴致看着宋献策。

宋献策貌陋短小,可昂首挺胸自有一份凛然姿态,但听他道:“不如先取关中,然后旁略三边,待攻取了山西,借道后向京师可也。”稍稍一停,解释道,“大王兴于河南,却起于陕西。河南可为参天茂枝,但陕西始终为根本。定关中,取陕西,拯父老乡亲于水火,上可安十余年来牺牲义军将士在天之灵,下可定四海百姓翘首以盼之心,顺天意、顺民心。陕西一占,此便不是霸业,而是帝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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