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万叶看着孙默,神情有些失落。
普通人死了,等到还记着自己的子、孙死去,就是真正的消亡了,连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痕迹都没有。
当然,普通人也没什么精神追求,死了就死了。
但是名师不同。
名师希望桃李满天下,尤其是那些有资格的著书立说的,更是希望把自己的学问传承下去。
万叶圣人便是如此。
他的学问实在太高深了,非天才学生不可得,所以他才会爱惜孙默。
这就像古代的那些君王豪雄,抓到绝世美女以后,总是不得杀死,而是纳于后宫。
对于名师们来说,天赋杰出的学生,便是他们的‘美人’。
征服一个个天才学子,让他们恭敬的跪坐身前,聆听自己的谆谆教导,这可比从身体上杀死他们,更能让名师们收获成就感。
于是滕万叶屈指一弹。
咻!
一枚绿色的种子,指甲盖大小,一闪而过,印在了孙默的眉心上。
咔嚓!咔嚓!
种子接触皮肤,立刻破土发芽,长出了十几条根须,包裹了孙默的脑袋,然后骤然发力,勒了下去。
“完了,要死。”
圣甲虫绝望了。
为什么总有一些人,比如孙默这种,就不怕死呢?
孙默的脑袋,就像一个网兜网住的西瓜,被用力的收缩到紧绷,快要爆开了,可是啪的一下,那些根须,却是突然融入了头骨中。
除了有些勒痕,完全看不出任何不妥。
“它看上去像一枚‘种子’,其实是一种蛊虫,我在你的脑海中种下,它便会释放自身携带的学识,你要学习,如果理解了,你就能够活下去,如果理解不了,就会被蛊虫杀死,爆脑而往。”
滕万叶科普。
这是他给孙默布下的试炼,如果孙默死了,说明他是个庸才,如果活到最后,那么就值得自己出手,排除万难,收他为徒。
“不过应该不会活到最后吧?”
滕万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