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去偷听过,那位私塾先生的气质,让他惊为天人,可是和这位青年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很快,狗子看到,那个青年开始训斥那个猪肉贵。
说什么劝人落草为寇是害人,像他这般少年,应该去读书,去学做人的道理,去学一技之长,即便不能报效国家,也最起码让家人衣食无忧。
不知道为何,听着这些话,狗子的心,被触动了。
“回家去吧,晚上别乱跑!”
孙默朝着少年笑了笑,掏出一锭银子,抛向了他:“送你了,少年人,一定要读书,如果没进学,就去私塾,如果进了学,那就用这些钱,去江州城看一看,开阔一下眼界!”
狗子一脸懵逼。
别说自己,就是父亲,从小到大,都没摸过碎银,现在这一锭银子,至少五十两吧?
能把我卖十次了!
“大郎,时间差不多了。”
孙二娘来请。
“嗯,通知下去,准备出发!”
孙默合上了书,从少年身边走过时,犹豫了一下,把书递给他:“这是一本《史记》,闲来无事,可以看看,毕竟读史使人明智!”
噗通!
狗子跪了下来,使劲磕了三个头。
“大头领,我愿意落草,跟着你干!”
狗子说完,却发现,那个笑容温煦,像极了春日阳光的青年,脸色沉了下来。
“少年人该目标远大,追求封侯拜相,当什么贼寇?”
孙默拒绝。
孙二娘看到这一幕,美眸中,异彩涟涟,满是尊敬。
别的头领,巴不得养一些少年死士,天天劝人落草,可是孙默,却是为他们着想。
难怪他会自称名师孙默红巾军呢。
方地主很怕死,这段时间,家丁护院足足多了一倍,而且为了让他们卖命,薪水都翻了一倍。
只可惜,孙默的红巾军,也早就进化了,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出征,已经过了三个月,历经劫掠二十多场,说一声经过了血与火的淬炼,毫不为过。
熟练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