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斗角

任淙州城将军。

淙州城位于屈氏封地内,是大贵族向皇室妥协的一种产物,皇室允许大贵族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而大贵族也允许皇室在自己封地内留有驻军。

所以,厉牧的职责,就是监控屈氏。

但现在,

那些事情都可以先放下了,眼下需要做的,是将公主找到。

四公主和米家小姐离开行辕,早早地落单出来,图的,就是想要在成婚前可以自由自在地戏耍一番。

当朝太后,也就是摄政王和四公主的生母怜惜自己即将出嫁的女儿,所以对此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楚国风气和乾国不同,虽说没有大燕女子起得马弯开弓的豪迈,但也远远没到乾国女子被礼教束缚的地步。

楚人,是好浪漫的。

但是,事情,却已经发生了,有人,在一群护卫的眼皮子底下,将公主劫走。

厉牧叹了口气,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刀把。

袁罡天微微一笑,道:

“烦了?”

“嗯。”厉牧直接承认了。

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哪怕她是公主,丢了,也就丢了吧,不值得这般劳师动众,还得让他这个淙州将军特意过来组织搜找。

袁罡天摇摇头,他懒得去对厉牧说什么要改一改这个脾气的话,因为在可能摄政王所欣赏的,就是厉牧的这种脾气。天才一秒钟就记住:.更新最快的网

世人都以为年尧年纪轻轻就封为大帅,主守镇南关,这是来自摄政王的信任,但袁罡天知道,厉牧的恩遇,并不比年尧低。

“我大楚皇族,是凤凰后裔,虽不似燕人那边,依旧将貔貅一代代饲养着,但我大楚皇宫内,珍藏有火凤精血。

每一代皇室核心成员,将有幸获赐精血。”

厉牧闻言,不屑道:“没用的东西。”

他曾问过摄政王,火凤精血可否强健体魄增持气血?

摄政王的回答是不能,只能在手臂上留下一道宛若火焰的印记,一辈子都不会脱落。

自此,厉牧就对什么火凤精血嗤之以鼻。

袁罡天摊开手,在其掌心,有一只小小的蝙蝠正在缓缓地撑开翅膀,露出獠牙的同时,小小的瞳眸里闪烁出墨绿色的光芒。

“这是老夫精心喂养出来的黑蝠,极具灵性,可惜了,我大楚火凤血脉早已断绝,只能以这种保留一丝火凤血脉的亚种进行繁衍。”

说着,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相关阅读: 方启我从天界留学归来雪狼出击星辰之主蜀山之玄门正宗正天道黑料巨星的锦鲤之路花掉1000000亿我被豪门大佬宠上天上门女婿替婚娇妻步步宠斩月法医王妃:我给王爷养包子商海争锋一路妃升大秦诛神司小娇妻怼天怼地怼霸总无上妖孽仙尊替嫁医妃是大佬异常生物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