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公司之所以,如此积极主动的推动动态图像压缩传输标准和光盘标准,除了推动技术发展之外,最重要的则是抢占话语权,说得更加直白一些,就是为了利益。
毕竟他们所设立的标准,就等于说是将他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变作了一个框框,任何后来者都要在这个框框之内,严格按照他们所规定的路来走,购买他们的技术专利。
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国际技术专家组,设立了标准,然而标准中包含这些企业的专利。
如此一来就意味着,你只要进入这个行业,就必须按照这些专家组设立的标准来,而一旦按照这些专家组的标准,就不可避免的会使用到这些企业的专利,然后剩下的,似乎就只有老老实实的掏钱一条路可以走。
大家所知道最多的,也是最为赫赫有名的“高通税”就是以这么个形式抢钱的。
高通发明了大量的移动通信技术,并将这些移动通信技术变成了现行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所有通信企业,包括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终端企业也就是手机企业等等只要想让自己产品连上网络,就必须要使用这些移动通信技术标准,那自然而然就要给高通掏钱了。
每个通信设备厂商交给高通的专利授权费,比自身的利润还高。
也就是说这些专家组的出现,将企业专利所能形成的壁垒,甚至利益都给极度扩大化了。
要是没这个标准的话,企业自己再研发出来一个类似的专利,也就绕过去了。
而现在,企业要是想要自己研发出一个别的专利技术,那就会整个标准,甚至整个行业排斥在外,根本无法生存,更别说发展了。
就如同移动网络通信技术,难道华为真的就绕不开高通所形成的技术壁垒吗?
动态图像压缩传输标准,因为还在推广阶段,并没有实际应用,甚至可以说唯一将其实际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也就是小霸王的影碟机。
所以到并没有收取什么专利授权费,反而索尼,飞利浦等厂商还发过来了一封,今年年底到期的专利授权书。
并且还装模作样的将擎天吸纳到了动态图像专家组中,成为专家组成员之一。
其实这些企业,专家组这样做也无可厚非,毕竟成立标准也不完全是坏事。
首先,成立标准之后,使得绝大多数企业不用再支付研发费用,再者,有利于企业企业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互通。
就打个比方,如果各个企业都各自来一套标准,那很可能就形成了,小霸王所需要的光盘只能擎天自己生产,因为别家生产的光盘都不能被小霸王影碟机播放,而同样小霸王的光盘也放不到别的企业所生产的影碟机中。
更意味着,消费者一旦购买了谁家的影碟机,就只能一直用谁家的,一旦换掉的话,之前的光盘全部沦为废品,消费者被牢牢的绑在了一家企业之上,彻底失去了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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