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不相信,他把网景的创始人安德森和雅虎的创始人杨志远这些人,全部都找到他的面前,一个人给他们一百万美元的年薪,再给他们配齐前世那些跟着他们创业的主要骨干们。
然后让他们去做一个浏览器和门户网站,难道他们就做不成,甚至不愿意做吗?
要知道,相比较他而言,这些人现在只是个小人物而已,能有这百万年薪的机会,早就乐晕过去,怎么可能说个“不”字。
可以说,在他帮助下,安德森和杨志远只会做的更好,就如同小霸王一样。
前世的小霸王到了1991年才开始崛起,1993年称霸全国。
而他的扶持下,1991年小霸王就已经垄断了全国的游戏机生产销量,并且今年还做到了一百五十亿的产能,比前世同时间的小霸王强大了百倍不止。
所以说,他之所以选择成立投资公司,去投资这些人,而不亲自去做。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对!不能!
要明白一件事,他是个华夏人,并不是白人,在美国更没有深厚的背景。
依照这些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强盗尿性,一个非白人创造的企业,如果在他们的地方做出什么成绩的话,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抢走。
并且这群真正的强盗,还会将那个企业的所有人称之为强盗,说这个企业的所有人掠夺了美国人,白人的财富,挤垮他们的企业,让他们的人民失去了工作,无法生活,甚至无法自由的呼吸。
这简直就是贼喊捉贼,强盗逻辑。
不管是前世华为,某音,以及法国阿尔斯通等公司,都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轻则公司给驱逐出去,公司产品不准进入美国,或者五眼联盟,以及公司高管被抓起来,重则只能乖乖将企业卖给美国企业,并且给予大量的经济赔偿。
要不然的话,不但公司没了,企业所有者股东们,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还要遭受牢狱之灾。
所以说方辰绝不能自己去成立网景,雅虎,谷歌之类的。
他只能做个大股东。
如果美国以他的持股会损害美国的利益为由,逼迫他的话,他大不了把股份给卖出去就是了,经济上会损失一些,但不会这么大。
甚至,方辰有时候还希望美国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话,美国的实际损失会更大。
因为外国人在美国创办企业,并且做出成绩的并不多,被强制性收购的话,也只会引起一小部分外国创业者,企业主的不满和恐慌。
而如果美国连股权股份这种东西都不认了,随随便便以一张行政命令就能强迫人将其卖出去的话,那美国所谓的自由市场,自由贸易这样的遮羞布就彻底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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