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去没去过的地方,这丫头都很高兴。沈燕拉着他在阿斯加德里闲晃,李天宇仔细留意着路边的人们谈论的话题,基本上都是在讨论两位王子的表现,认为谁更有资格继承奥丁的王位,目前来说两边的人气好像不相上下。
阿斯加德人好战,所以他们评判两位王子能力的方式,就是他们二位在战场上的表现,昨天索尔在无尽冰原上猎杀了一头远古冰虫,前天洛基在黑暗深渊里活捉了一只深渊蝙蝠,诸如此类。这其实倒是一个很简单的方法,比较适合凯的风格。
“嘿,这是哪里来的小朋友?你到谈恋爱的年龄了吗?”这时候,路边一个壮汉突然抓住了李天宇的胳膊调侃道,李天宇环顾一圈,确实发现自己在阿斯加德人里显得异常矮小,这里的其他人大多都是一米九两米的身高,只有他一个人一米八左右。
而且,身高其实是其次,关键是体格。东方人和西方人的体格本来就有差距,而这里的人体格比西方人还要强壮,李天宇在人群中自然就有点像小孩子。
这会儿,沈燕突然挑了挑眉头,然后笑道:“我跟你赌一百金币,你打不过我男人。”
那光头壮汉看了看李天宇,哂笑一声问道:“就这个小鬼?我会打不过他?!我跟你赌两百金币!我能一只手把他打趴下!”
这阿斯加德人大概有两米高,身材有李天宇两个半,身上满是奇特的纹身,亚麻色的短发显得有些杂乱,胡子扎成两个麻花辫吊在胸前,表明着阿斯加德强悍的民风。
李天宇本来身材是有些微胖的,但是现在用生命归还·纸绘武身控制了脂肪,所以属于正常身材,在对方面前一比就像小孩一般,很多阿斯加德的女性身材都和他差不多了。
“行。”李天宇挽起了胳膊笑道,那光头壮汉于是挽起了袖子,身上青筋暴起,结实的肌肉进一步膨胀开,然后举起右拳向李天宇打了过来,这一拳打得是虎虎生风。
而李天宇早就通过见闻色霸气预见到他的动作了,举起右手手掌轻巧的接住了这一击,而他的手上是覆盖了武装色霸气的,所以他站在原地毫发无伤,而这壮汉则是一声惨叫,被武装色霸气的反作用力给震得飞了出去,翻滚了几圈才停下。
“喔——!”现场传来一阵感叹,周围的人当时看李天宇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从之前那种瞧不起的目光,变成了崇拜。这种强者至上的强悍民风倒是不让李天宇讨厌,相反很多事都变得很方便起来。沈燕得意的哼哼一笑,捧起了手中那一大把金币炫耀道:“天宇你快看,这么多钱,这下我们就有钱去吃喝玩乐了。”
这时候,一个有些狂野的金发女孩凑了上来,搂住了李天宇的肩膀调戏道:“嘿,帅哥。你想跟我去我家深入交流一下吗?我最喜欢的就是强大的战士了……”
李天宇刚准备打量一下这女孩,沈燕就抓住了她的肩膀向后扔了过去,一声惊呼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