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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此人正在刘颖门下为学,不知此事,但因韩综叛魏而受牵连。若不是太守大人看在此人为同族的身份上,为其求情,那此人就坐受株连了。但最后还是被朝廷贬徙至此地”。
“等等。骆大人,你说的是哪位太守大人”?
“自然是会稽太守,淳于式
大人了”。
“骆大人,此人之母既为韩当之妹,那其父必有名焉。为何我却从来未听过此人名号”?
“此人之父淳于鸿与太守大人淳于式,本是淳于琼之同族。后来淳于琼为曹操所诛,淳于家族遂南渡江东避祸。韩当本幽州人士,知淳于家为中原著姓。为求提高家族名位,于是将其妹嫁给淳于鸿。哪知淳于鸿早亡,是以未留下功业名号。
淳于鸿有一子,名为淳于修,正是此次事件之犯人也。因其与会稽太守淳于式同族,故被淳于式保下,贬徙至长山为庶人”。
“真是可惜了此人如此好的家世,竟被韩综牵连,贬徙至长山为庶人。无法读书,无法习武,怪不得养成了‘窃花偷香’的恶习”。
“黄校尉,你这‘窃花偷香’用的妙啊,把这种事说得如此显明。我一直在为这种烂事思考,不知如何说辞,日后我就用这说辞了”。
两人正谈论之时,施朔已经将淳于修抓捕回来,直接绑缚在一根县衙的立柱上。
骆绪向黄寻告罪一声,失陪一下,要去处理这案子。
黄寻却说道:“骆大人,你走了,我何能独饮。来,来。同去,同去。正好让我散散酒力”。
骆绪见黄寻要求同去,想到黄寻既然答应为自己剿匪,那就是自己人了。带他同去审理案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答应黄寻。
两人来到绑缚犯人的立柱前。只见被绑缚之人,方面大耳,吊眼阔口。这面相确实不算美姿容。
骆绪说道:“淳于修,你前时才出牢狱,没想到又去‘窃花偷香’。你也是读过典法之人,你说说,这次你要受何刑罚”?
“骆县令,几日不见。你这文采有增进啊。‘窃花偷香’用的妙啊。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追求女子,有何错焉”?
“放肆,你算个什么君子。你追求的是女子吗?那都是有夫之妇。要是我按律判刑,你就得受宫刑了。你是不是要这样,才会罢休”?
“骆县令,你别吓我。我可还要传承我淳于家的血脉呢。再说了,有伯父保护我。你还不敢对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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