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凭借肉身,就能腾空飞行,是多少年来的梦想。就算发明了飞机,人类仍旧不满意,尽管死亡率极高,还发明了翼装飞行,高空跳伞,蹦极等无数极限运动。”
“可惜我那个年代的人,没有办法活到一千年后,也没有办法感受到天地元气粒子,无法享受这种以武道修为,腾空遨游的美妙……”
马千罡上辈子为了做采访,还真就尝试过几种极限运动,甚至很迷恋那种彻底摆脱对生命的眷恋,只为了一瞬间的快感。
当然他事后写报道,还是老老实实描述这类运动的危险性,因为作为记者,他要对读者的生命负责。
罗特列克手握骑士长枪,喝道:“亮出你的兵刃吧!”
马千罡飘荡于高空,一脸的惬意,问道:“你真要我亮出兵刃?”
“咱们比武,在兵刃上又没有什么限制?”
罗特列克狂啸一声,喝道:“随便你用什么兵刃!”
“我手中的是弑龙之枪,如是你的兵刃太差,也可以提前说一声,我可以舍弃它不用。”
马千罡瞧了一眼罗特列克手里的弑龙之枪,心道:“这把枪很有名吗?看着也很一般啊!”
迪丽丝偷偷发了一条消息:“罗特列克是我的学长,修炼的武功和掌中的骑士长枪同名!弑龙之枪是一件四级神兵,是学校陈列多年的一件武器,他只是作为优秀学生,在上学期间得以执掌,毕业的时候,还是要还给学校的。”
“四级神兵啊!”
“那我用不如意,就不算欺负他了!”
马千罡嘀咕了一声,随手摸了一下,又复暗暗忖道:“或者换一件?”
“就用流霞枪罢!卖相比不如意好看,虽然跟不动流云指不算搭配,但反正这也不是生死搏杀,不过是一场普通比武。”
马千罡随手一抖,流霞枪就出现在手中,同样是长枪类武器,流霞枪是仿了天界的龙神兵打造,内蕴流云霓霞之气,出手就是瑞气千条,毫光滟滟!
比催动了骑士荣耀,才能发光发亮的罗特列克,当真更有一股土豪气。
马千罡也不用手持住流霞枪,不动流云指劲化为层层云劲,裹住了流霞枪,让这件四级神兵绕身一匝,当真宛如天上仙童降世,帅气的不得了。
小马儿刚才因为轻功失去的分数,这会儿全都挣了回来。
罗特列克忍不住叫道:“你怎么不用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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