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
夕仔将车子停在一处开阔大野地上,头一个跳下车,掀开后备箱拿出了两桶汽油,以及一把工兵铲扔在地上,将目光转向了大虎和小兆两人。
大虎拖死猪一般将已经彻底昏死过去的唐可从车上拽了下来,扔在工兵铲旁边,看着小兆轻声问道:“敢杀吗?”
“这有什么不敢杀的,只不过有点不合规矩吧?大老板要虎哥你杀的,我要是代劳了,回头会不会说咱混淆概念啥的啊?”
一向不怎么会动脑子,看上去就跟那精神病患者似的小兆,不但罕见的动了脑子,还学着夕仔的说了一番道理。原因无他,不过是真正到动手时,对于生命本能的一种畏惧。
杀没杀过人,完全就是两个状态。即便小兆叫嚷的再如何欢,脑子又有多么不灵光,但在激-情状态下和正常状态下,要他做出用刀捅人的事儿完全是两个概念。
混子在激战中失手杀人的情况有吗?绝对有!因此而锒铛入狱的也不在少数。
但嘴上叫嚷着要弄死谁弄死谁,真干起仗来了,奔着要人性命去的,绝对不占多数。至于从一开始制定计划,就抱着要把谁弄死的极端目的出发的,更是极少数。
在小旅馆那,小兆能拿着小攮子对着唐可一顿乱捅,这完全是他在干仗中的自然反应,也就是路上俗称的胆大有魄。
可随着时间的更替,从小旅馆到城北郊的大野地这一路上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后,哪怕是原本肾上腺素疯狂飙升的小兆,那颗躁动的心也已经逐渐冷却下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车上的时候小兆表现那么易怒烦躁的原因之一,毕竟人处于纠结状态做出的决定更加的不理智。
“呵呵!”
大虎一笑,没有做任何解释,将手中狭长的弹簧-刀对着地上的唐可心脏部位狠狠地扎了下去。
“噗呲!”
“呃——!”刺入心脏的瞬间,唐可的双眼陡然睁开,眼珠子鼓得差点儿夺眶而出,一声闷哼后身子一抖,再无生息。
唐可的尸体下形成了一大滩血泊,鲜血浸入黄色的泥土中,将土壤表面都染成了红色,手里拿着弹簧-刀的大虎在忽然而来的一道白光闪烁下,表情略显狰狞。
“谁让你拍照的!”仍将弹簧-刀攥在手中的大虎冲着夕仔低吼了一句。
拍完照将手机收进裤兜的夕仔若无其事的回道:“虎哥,我要是不拍照到时候户主说人不是你杀的,我们咋解决啊?”
“你拍了照不就是留下了证据吗,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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