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舞着荧光棒。
他们呐喊,他们为她欢呼,为她泪流满面。
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在空中飞来飞去忙演出的日子,眼看就要回来了。
她对沈归的崇拜之情,在此刻达到巅峰。
沈归问道:“你对庞光的生活轨迹,应该是了解的,他平时有没有什么固定的消遣,如果没有,我们需要让胡子跟踪他。”
胡子同学五大三粗的,被庞光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他虽然长相老,但年纪小,完全可以亮出学生证,宣称自己是他的粉丝。
卓衣衣道:“他晚上爱去兰木方酒吧喝点。”
终究是情人更了解他的生活习惯,沈归更加觉得不可以把任何一个女友变成前任。
前任要想整自己,会很致命。
经过两小时的行驶,悍马车开进了人口近千万的南都市。
水泥森林里,行人如同蚂蚁般渺小。
拥挤的道路,繁华的街道,如同喧闹在心上。
由于牡丹对道路不熟悉,沈归换座到副驾驶指挥。
“为什么你会对南都了如指掌?”
他才二十岁,土生土长的晓峰县城人,上学都没出过远门。
脑子再好用,了解一个地方也需要时间的。
牡丹上次陪他来买车的时候,就很想问这个问题。
沈归实话实说道:“我在这里奋斗过半辈子。”
她只当他在开玩笑,神奇的老公,就是座迷宫,她永远不可能摸清他的所有底细。
他知道她不会相信的。
沈归念念不忘辛酸的创业史,让牡丹继续往北行驶,穿过白塔区,进入南江区,熟悉的蓝山湖就在眼前。
蓝山湖畔西岸行人如织,唯有东岸破旧的小洋楼周边一片荒芜。
沈归下车后,指着小洋楼,对牡丹道:“我要把那栋楼买下来。”
上次来南都,他手上没有余钱,有想法没办法。
离蓝山湖南岸五百米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