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风琴,大金毛,不是懂王就是火药!”
叶宁平静的看着身材足有一米九的高大男子,顺口调侃道。
“哈哈哈,你知道我,这很让我高兴,不过我并不喜欢别人称呼我为火药,我更喜欢别人喊我罗伯特!”
“或者,罗伯特殿下!”
“为什么你不说话?难道你不觉得我很帅么?”
夹着手风琴的罗伯特对着叶宁露出了一个挑眉毛的笑容。
“一个70多岁的红发老头子,真的谈不上有多帅!”
“而且你拉手风琴的样子,跟懂王比起来,一样的丑!”
叶宁撇撇嘴,毫不留情的讽刺道。
“喂,我都跟你说了,我不喜欢懂王那老家伙,你不要拿他跟我比,他根本不配跟我比!”
罗伯特被叶宁三言两语就激怒了。
对于一个北美人来说,懂王这个人即神圣,又神经!
神圣的是,他是北美的权利巅峰,一个媲美神一般的存在。
神经的是,这家伙经常会脑袋短路的说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笑话哗众取宠,而且经常出尔反尔,偏偏还没有人能奈何得了他。
所以在北美,没有人愿意跟懂王相提并论。
在他们的心中,懂王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即使,他的实力有如神邸。
包括他的亲弟弟罗伯特都不愿意跟他放在一起比较。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承认,那我也就不勉强了,不过我说实话,你的实力,比起你哥哥来,要差太多。”
“你还是跟他们两个凑到一起,加上那头畜生,一起上吧!”
叶宁对着罗伯特勾了勾手指。
“我才不跟他们一起,我丢不起那个人。”
“他们也不配跟我一起对付你!”
罗伯特瞥了一眼千叶周成以及奥斯丁,尤其是看到莫里斯那张愤怒的蛇头时,更是不屑的调了一下肩膀的高度。
“我也不屑与你们罗伯特家族的人一起联手!”
“我也不喜欢跟畜生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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