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起了这个念头,他就一夹马背,叫它走得快了些。
离开无量城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寻常人,便只想买房置地娶妻生子;等离开璋城的时候,晓得自己天资出众,且身为强大灵主,心里就生出豪情,想日后当有一番作为;等到了眼下知道身怀如此秘密,更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新得了一柄锋利小刀的孩童,再也坐不住学堂,而总想跃跃欲试地割些什么。
北辰帝君这身份若真是一柄利刃、就只能宰天下吧。他想到此处,忽然觉得略有些心惊。
许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胸怀大志是好事,但也容易叫人失去本心,做些蠢事。璋城的隋子昂身为一地王孙公子,也算是“身怀利刃”,可昏了头脑不知约束,最终身死。
自己眼下的确仿佛是个孩童——手中持有一柄千钧利刃,一旦用不好,先伤的反是自身。
他忙在马上深吸几口气,心道,无论打算干什么、要做什么决定,现在都不是好时机,至少今天不是。最好过了今夜,叫心中这股豪气激情平复下来,再细细思量才是。
想到此处,他由不得笑了笑——谁说优柔寡断不好的?至少我不会做一个莽夫,也有自知之明。普天之下能做到我这种程度的,怕是没几人了吧!
走到太阳西斜的时候,他在一个荒废的渡口落脚。渡口岸边有座半倾的棚屋,他拴了马,又找了两根朽木将那屋顶撑了撑,拢起一堆火把带的几张饼烤来吃了。
这里距枫华谷已经很近,约莫两里地之外就是谷口哨站。但要是傍晚的时候过那哨站,兵卒对自己这种策马独行的江湖客必定警惕,或许会惹出麻烦。倒不如等白天人多的时候再从那里过,更容易蒙混过关。
其实以他的身手,从山中翻过去也不是什么难事。可这么一来,就得弃马了。这匹大白马是他在璋城府衙门前强买来的,同行一个月,渐觉极通人性,慢慢有了些感情,实在不舍得将它弃了。
况且要是没了马,自己就得背着装了铠甲的大包裹,虽然不累,但太引人注意了。
他想到包裹这事,又愣了愣——自己下午去往北辰一界时,是肉身都在那儿了,身上的衣服、兵器也都带了去。这么说……的确可以将生界的东西带去那里?
可能带多少、带哪些?
他心中登时痒起来,打算好好试一试。便从河边取了水将火熄灭,又在周围绕了一圈确认无人、再将阴兵唤出护在左近。
这一回他学了个乖,从火堆中捡起一截上有余烬的碳枝插在地上记时,又四下里看了看,发现地上有一口斗笠大小的露底破锅。就将那锅拾起,在棚中站定,运起咒法。
运行三个周天,渐渐入定之后,上次的感觉就来了。待眼前忽现黄光,李伯辰忙张开眼,去看地上的炭枝——暗红色的火线只往下了一点点,该是只过了五六息的功夫。
虽说不长,但已知道没法儿在搏杀时以这法子取巧了。否则这段时间,足够自己的脑袋被割下来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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