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首领的命令,那些嬉皮士们立刻变得抓狂起来,就好像是刚刚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不能自已。
一道道摩托车大灯发出的强光交叉在一起,几乎将这片偏僻的区域照的如同白昼一样璀璨。
骑手们纷纷下车,手里拎着铁尺、钢管、棒球棒、狼牙棒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新手拿着西瓜刀。
打架的人都知道,如果你是一个高手的话,是绝对不屑使用刀的,哪怕你稍微的有些力气,都会选择棒球棒或者铁尺做武器。
因为被砸伤之后,伤患几乎难有反击的能力,而一般的刀伤并不能立刻让对手丧失战斗力。
说白了这些嬉皮士在林松的眼里连杂碎都算不上,如果是菲尔特的话,是绝对不会派遣这些小鱼小虾前来送死的。
但是就这么一群小人物,居然也是不怕死的来了,这就让林松困惑不解了。
都说杀鸡焉用牛刀,菲尔特这是杀牛用鸡刀啊,是不是有点失策了?
虽然这些嬉皮士战斗力不怎么样,但是论起偷鸡摸狗来一个比一个贼。
林松隐蔽的地方很快的就被他们锁定了,这群家伙就像是有特异功能一样,很快的就朝着林松隐蔽的地方包围过来。
“看到你了,出来吧。”
一个嬉皮士诈道。
林松也知道他们没有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在敲诈,想打草惊蛇。
但是不出去的话躲在这里肯定误事儿,不如趁着菲尔特还没有抽调出精锐战力之前杀出去。
想到了这儿,林松从黑暗的角落里跳了出来。
让林松没有想到的是,嬉皮士居然不怕死,看到只有林松一个人,他们仰仗着人多势众,挥舞着手中的武器一哄而上。
打头的是一个光头,手里攥着一根方寸的铁尺,照着林松的天灵盖就劈砍下来。
林松也想试一试这些人的成色,一个滑步近前,一拳轰出,快如闪电。
光头的半张脸顷刻间就被流星般的拳峰给轰塌了下去,将近二百斤的大个子,脚下无根,整个人连带着倒飞了出去,连带着后面的三个嬉皮士一起摔倒在地。
只能用弱鸡来形容了,真有些让林松失望,和这些敌人交手,确实有些掉价。
‘噢!’
林松回身一个下勾拳,鸡冠发型的嬉皮士惨叫连连,身体弓成了大虾的形状,一股恶臭应声而出,这一拳的力量,直接把他的屎给打了出来。
林松不由得摇了摇头,太没意思了,刚才看到大个子是弱鸡,想必这厮也强不到哪儿去,只用了三分的力量,却不料连这点力道都承受不住。
其余的嬉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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