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搭在桌子上,几乎半躺在椅子上。
“这是我出发前,金并老大亲口说的话,你们选吧,要钱?还是开枪?”
雇佣兵们互相对视,又看了眼地上,还有温热的伙伴尸体……
这是他们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
所以,得加钱。
三倍的佣金……足够了。
作为全美地下势力的帝王,金并最不缺的就是钱。
枪口重新垂下,一个佣兵说:“感谢你的老板,用钱帮你买了一条命。”
“呵——”靶眼点了点脸颊,“我可不这么觉得。”
经过他提醒,雇佣兵们感觉脸上有细微刺痛,一模才发现多出一道血痕,而且是每个人都有,再看背后,墙壁上密密麻麻都是飞刀。
他是什么时候扔出来的!
没人看到这个动作,但他们清楚,只要靶眼愿意,那把刀随时可以插进他们的喉咙。
就像地上躺着的兄弟一样。
“对于一群废物,我不指望你们做出多少成果。用你们的命,把那个导游和该死的女人引出来,剩下的,我会解决,滚吧。”
靶眼重新闭上了眼,而这回,没人敢再反驳他。
……
阿布躺在床上,地下室有些潮湿,床躺起来也不舒服。
但他还活着,这比什么都重要。
距离他被追杀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现在应该是第二天,因为地下室没有窗,无法判断具体时间。
地下室的门打开,少年端着盘子走过来,里面是蒸熟的玉米粒和大米,还有四五个羊肉丸。
阿布默不作声的接过去,大口吃饭,等他吃完后,少年又拿出新的绷带,帮他换上。
“你学过医?”阿布看得出来,他的手法专业。
“过去,跟随老大的时候,因为我最小,他们受伤了,就让我包扎伤口。”
阿布握住吃饭的勺子,那东西是纯铁制的,勉强可以能当做武器。
“你叫什么?”阿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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