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今天上午在爬山途中,她曾经在半山腰的小亭子里,见到过一个长相堪称完美,但声音却让人听了不舒服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好像也要杨逍。
现在,她又见到了一个叫杨逍的男人。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眼睛没有花,能看出这个男杨逍,与白天那个女杨逍的长相,截然不同,她肯定会怀疑他们两个是一个人。
其实除了那种特“出彩”的名字,像什么史珍香之类的,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不止有一个主人。
毕竟华夏是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重名者不计其数,男人与女人是同一个名字,也很正常。
岳梓童发愣,那是因为白天的女杨逍,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下又看到一个注定也会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男杨逍,两个同样出彩的男女,却叫同一个名字,发愣也是正常表现。
“对,我就叫杨逍。”
杨逍看着岳梓童的眼里,有邪魅一闪而逝,似笑非笑的问:“我这名字,是不是要比冯云亭这名字出彩多了?”
岳梓童点头,由衷的回答:“杨逍,本来就是金大师笔下,最为潇洒的男人名字。”
杨逍抬手,捏着一缕垂下肩膀的发丝,问:“那,我可以给你做男朋友了吧?”
岳梓童笑了:“就因为你的名字出彩,你就要做我的男朋友?”
“是啊。难道不该这样吗?”
杨逍慢悠悠的说:“你看我,名字出彩,人又长的帅。给你当男朋友,应该还是很称职的。”
他在说这番话时,神色始终坦然,在说一件本该如此的事情。
岳梓童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快步走向了下山的路:“其实,你的名字也不是太出彩。你的长相,也不是太帅。”
同杨逍一样,岳梓童在说这番话时,神色也是坦然的,就该这样说。
当然了,这与她心境的改变有关系。
如果她还没有从牛角尖里爬出来,始终被要报复小外甥的黑布,蒙着眼睛,冯云亭在忽然发病被抬走后,休说是这个名字、相貌都帅到掉渣的杨逍,毛遂自荐给她当男朋友了。
就算酒店那个叫王大狗的胖厨师,只要他能鼓起勇气,对岳总说美人儿,俺想和你困觉,岳梓童可能也会真答应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