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飘渺乡。
这让杨逍暗中失望。
可真正让她感到腻歪的是,还是要迎娶沈轻舞。
要是搁在还没龙种深种时,就凭杨逍的邪性,别说是迎娶一个女人了,就算迎娶一个连的,她也许会乐此不疲,感觉特好玩。
但现在
她只想等待爱子降世,做个天下最称职的母亲好吧?
“沈轻舞。唉,你明明知道,我也是女儿身,却非得这样做。”
杨逍想的心烦,无奈的轻叹一声,低头。
看到那双铮亮的黑皮鞋后,杨逍心中更烦。
别看这魔头个头一米七多,却有一双36码的秀足,就地主婆那种极度自恋的人,都羡慕嫉妒不已。
她今天是以新郎官的身份,亮相婚礼穿36码的黑皮鞋?
怎么着,也得40的吧?
雪足太小?
这不是事。
前面塞棉花。
虽说塞上棉花后,一点都不难受,也不影响杨逍走路,但还是让她感到别扭。
吱呀一声。
门开了。
杨逍不用回头,仅从脚步声中,就能听出来者是谁。
叶小刀关上门后,等了片刻,也没等杨逍回身,只好干咳了声。
他刚要说话,就听杨逍冷冷的说:“想说什么,就赶紧的。干咳什么?毛病。”
瞬间,叶小刀忽然强烈怀念李人渣
话说李南方全家住进青山别墅后,叶小刀去那边做客时,杨逍虽说没有向岳梓童等人那样,热情的让他乐不思蜀但也是在偶尔和他对望一眼时,会故作娇羞的小模样,以表示她颇具贤妻良母的潜质。
可不守着李南方,刀爷总感觉,这魔头阴森森的眸光,总在他一大一小两个脑袋上,来回的转。
杨逍是个爱记仇的。
可能到牙齿掉光那一天,都不会忘记她刚入世时,就是叶小刀和贺兰扶苏联手,让她受过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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