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时候出现问题。
但很多时候?却被拿来当成针对所有事情?包括与人犯罪无关的情况。
执法的人不知道吗?当然知道。
为什么不去主动呢?呵呵!有额外的好处吗?
没有的话?我凭什么帮你?万一出事了,有人拿这个说事儿,我就倒霉了。
李丰不怕,除了东主,无人可以收拾他,他是李家庄子的奴隶。
“四天前就有一只鸡被黄皮子给叼了,怎么办?”
这个人身体在微微颤抖,害怕,面对官员了。
“去十个人,帮他把黄皮子一家找到,遇到小的别杀,养着,回去给东主。
成年的杀了,皮看看能卖多少钱,给他家补偿,要看窝里有没有痕迹。”
李丰看向羽林飞骑,十个人站出来。
“明府,我家在山上住,现在那里快要塌了,我家都跑到别处,可是房子在,我们没房子,你管不管?”
另有人说出自己家的情况,房子之前挺好,后来雨水一冲,下面山坡出问题,房子显然不能住了。
如今雨水多,想去拆,又怕哗啦一下子把人埋里。
这样的事情他们以前不会说,按照笨理想,跟衙门有什么关系?
“周围种上蔬菜和豆子了?”李丰来到此人面前。
“不敢种,去年种了,今年不行,房子上的很多木头值钱,我们不敢拆。”
这人腿在哆嗦,他觉得自己提的要求过分了。
“几间房?多大的梁?我们用同样的给你换一个房子,你那里归我们,好不好?”
李丰自己就是奴隶,经历过许多事情,明白百姓现在的想法。
就是想把损失转嫁出去,最好是衙门承担。
李丰决定衙门来承担,因为这个百姓的损失是生活性质的损失,不是经营性质的损失。
那个房子是百姓的家,生活必须品。
若换成旅游的位置,房子是营业性质,你坏就坏呗,你没了房子就不活了?
东主说过,民居房当救,经营房,毁便毁了。
但借款进行经营房建设,为了获得利益,后续应该看情况来给予其额外贷款。
就是说百姓自己住的房子,坏了可以免费给修上。
经营性的,坏了,那么按照商业规则来操作,继续贷款,还是扶持,是另一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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