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猎轻轻叩响房门,里面传来兰喜妹娇滴滴的柔嫩声音:“门又没锁,进来吧!”
罗猎推门走了进去,迎面扑来一股温暖芬芳的气息。
兰喜妹身穿浅绿色毛呢军服,同色长裤,马靴齐膝,乌黑色的长发波浪起伏。罗猎一眼就认出她所穿得是俄国军服,这身军服剪裁合体干练利索,英气十足,配上兰喜妹美丽动人的容貌,颀长的身材,将英姿飒爽和妩媚妖娆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罗猎并没有因为兰喜妹的美貌而忽略她腰间的那把手枪,枪套之中收着兰喜妹从不离身的镀金勃朗宁,这把手枪是她通过关系在欧洲定制,连子弹都镀上了一层24K金。从这一点来看,此女应当招摇且虚荣。
罗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兰喜妹请自己前来应当不是看上了自己,事实上现在自己的模样虽然算不上丑陋,可是距离英俊也有相当的距离,除了昨晚露出的那手飞刀技法,自己的身上的确找不到让女人一见钟情的地方。兰喜妹这样一个美丽的尤物能够在群狼环伺的土匪窝中生存,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必有其过人之处。
兰喜妹微笑道:“欢迎欢迎!”她主动伸出手去,想要跟罗猎握手。
罗猎却伸出手,轻轻握住兰喜妹春葱般的指尖,低头在她洁白无瑕的手背上轻吻了一记,他的举动实在是出乎兰喜妹的意料之外。在博取女人欢心方面,罗猎有着超人一等的水准,深知引起女性关注和好感的要诀。
兰喜妹虽然错愕,可是并没有过激的反应,她毕竟是狼牙寨的八当家,见多识广,也知道罗猎的这个动作是吻手礼,绝非有意占自己的便宜,格格笑道:“叶无成,这洋人的礼节你好像懂得不少。”
罗猎笑道:“别忘了我们的同伴中就有一个。”
兰喜妹做了个邀请的手势:“里面请!”
罗猎摘下毛茸茸的兔毛帽子,然后脱下厚重的羊毛大衣挂在衣架上,室内温暖如春,用不着穿太厚的衣服。跟着兰喜妹来到里面的餐厅,单从餐桌上的餐具陈设就能够看出兰喜妹对生活品质非常的讲究。
兰喜妹邀请罗猎坐下,让佣人上菜。
罗猎望着满桌的珍馐美味,笑道:“八当家实在是太客气了。”
兰喜妹道:“只是一顿家常便饭,平日里我也是那么吃。”端起酒杯和罗猎碰了碰。
罗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心中暗叹,这兰喜妹真是奢侈,熊掌、驼峰、猴头、燕窝,这样的山珍就算过去的皇上也做不到每天都有,她却说是家常便饭,原来土匪过得日子如此奢侈,想起山下杨家屯饥寒交迫的百姓,罗猎顿时觉得造化不公,这些土匪之所以能够在这里享受这样的生活,还不是烧杀抢掠所得,想到这里,珍馐美酒在嘴里也味同嚼醋。
兰喜妹放下酒杯道:“朱三爷的事情实在是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