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在进检察院的时候,还觉得眼前的男人周身肃然,俨然是成熟和稳重的代名词,衣着斯文又周正,只是劣根性还在。
低眉调戏她的时候,和败类别无二致。
可隔了没几秒,他话音一转。
问她,“还难受吗?”
朝夕愣了下,“啊?”
“昨天原本不想那么快的,”陆程安偏头吻了吻她侧颈,几乎是贴着她的耳根,说,“可我都等了十年了,一时之间,真的有点儿忍不住。”
“……”
“原本想今早好好地和你聊聊得,但是没想到会临时加班,所以把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是我不对。”他的喉咙里含着笑,语调散漫,但奇怪的是,朝夕从他这话里读出一股珍重的意味来。
她摇头,轻声道:“没关系的,工作重要。”
陆程安可有可无地笑了下。
朝夕问他:“你想过回到以前吗?”
“没有。”他坦白道。
朝夕笑着,“嗯。”
“不问我理由?”
“你早就告诉我了啊。”
陆程安松开怀抱,他的背后就是桌子,他整个人往桌子上靠,半坐在桌子上,双手撑着桌沿,闻言,朝她挑了挑眉。
“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了?”
“在医院的时候。”朝夕垂着眸,神情内敛。
那晚在医院,陆程安对她说,“我二十岁能承受的事,放到现在,是真的承受不了了。”所以他不想回到以前。
但其实想不想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人这一生,回头最难。
朝夕在他办公室里又待了一会儿之后,便要离开了。
临走前,她朝他伸出手:“给我。”
陆程安故作不解地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唇角弧度上扬,语气调笑:“喜欢和我牵手?”
朝夕无情地拍开他的手:“我的项链。”
陆程安笑着从口袋里掏出项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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