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混混状元(10)

这么想着,赵秀才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里。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书以外,还看各种书,话本、游记等等,什么都看,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了。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每天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的字,是模仿卫凌修的写的,一开始他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变了,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

言景则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掌柜的说很难的字。

掌柜的:“……”

言景则这字,都能写了字帖让人去临摹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

当言景则把时下最流行的字写得堪称完美之后,就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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