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能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看看,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这些秀才都打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字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吃饭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这般厉害……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头就拜了……
他们正写着呢,朱县令从外面进来了。
朱县令来到书店,就有点后悔了。
他听了几个捕快胡诌,竟然就来找言大那个混混……
那言大他让人打听过,从未上过学,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书店抄书!
抄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不过来都来了……朱县令见在外面招呼客人的,只有一个小伙计,便问:“你家掌柜呢?”
“来了几个秀才公,掌柜带他们去后院了。”活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