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是以电影文学剧本为基础,在执导拍摄的过程中进行艺术构思,编写分镜头剧本和“导演阐述”,包括对未来影片主题意念的把握,人物的描写,场面的调度,以及时空结构、声画造型和艺术样式的确定等。
然后物色和确定演员,并根据总体构思,对摄影、演员、美术设计、录音、作曲等创作部门提出要求,组织主要创作人员研究有关资料,分析剧本,集中和统一创作意图,确定影片总的创作计划。导演还要按照制片部门安排的摄制计划,领导现场拍摄和各项后期工作,直到影片全部摄制完成为止。一部影片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导演的素质与修养;一部影片的风格,也往往体现了导演的艺术风格。
拍摄完成以后,导演接下来的重要工作是对影片后期制作把关——当然,这个前提是导演得握有剪辑权。除了讲故事的能力之外,镜头语言和剪辑语言一般也是最能体现一个导演的风格。剪辑就是把杂乱的故事理顺,事件按一条清晰的时间轴排列。导演会在众多片段中挑挑拣拣,找到自己要的,去掉不喜欢的。这个工作的时长一般很难界定,可能90分钟的电影,拍摄了400分钟,初步剪完200分钟,这个时候导演可以选择去做后期,也可以继续缩短。
更有甚者,有的导演在拍摄时就已经每天剪好片段,所以手快的导演在拍摄完一周后就可以交出成片。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影视后期制作的内容:视频编辑、素材处理、特效处理、字幕处理、音频处理、包装处理、成片输出。制作基本流程并不复杂,初剪、正式剪辑、作曲选曲、特效录入、配音合成。一个电影项目完成前面所述工作以后,就要进入到一个最关键环节——送审。这一点上,国内和国外是不太一样的,但大概意思都差不多。电影这种媒体,毕竟是直观感非常强烈的一中媒体行为,放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彻底的放任自由,无非是有些国家卡的紧,有些国家相对松,而且每个国家的侧重点都还不一样,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像是国内,“龙标”就是审核通过的标致,没有“龙标”的电影,说破大天也没人敢买,也没人敢播。
送审通过后,就要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卖片子了。
影片在拍摄完以后,制片人就要马上统筹宣传和发行的事宜,以前的宣传很简单,给媒体发几篇稿子、办几场发布会,这事就结束了。但是这种方法,现在是越来越不同了,宣传和营销被一起纳入了宣传团队的工作范围,他们每天要干的事中,写新闻稿和找新闻点变成最不费力的事,炒作话题、制做噱头才是重中之重。有电影宣传营销团队的工作人员抱怨说,很多片方的工作人员极其不专业,电影宣传是一次长跑,最重要的是阶段规划、物料制作、整合资源,但很多片方的负责人甚至导演介入宣传后,张嘴就问你有什么点子。
其实这个很荒谬,因为电影宣传和广告不是一回事,宣传团队也不是点子公司,浮躁的点子救不了一个电影,说到底,电影的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发行是指对影片的出售业务,发行公司除了供片之外,最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影院阵地宣传和排片场次的落实,争取排片率最大化。比如一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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