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不准碰我!
不管什么人来靠近琉,她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邀请她加入【眷族】的人类。
酒醉的兽人们。
面露下流笑容的小人族商人。
言行豪放的亚马逊娼妇。
可怜自己的矮人冒险者。
无分善意与恶意,琉把他们的手统统打掉了。
精灵的天性,就是只准自己认可的人碰触自己的肌肤。
深植身心的种族习性强迫琉做个有洁癖的人。这是她活在具有民族优越感的乡里同胞之中,成长至今不曾矫正过种族潜在特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最重要的是,琉无法忍受周遭旁人看她的好奇眼光。
在乡里中不曾遭受过的兴趣、艳羡与好色的目光令她困惑,带给了她恐惧感。原因全出在她姣好美丽的精灵容貌上。
如今琉甚至变得不戴遮脸兜帽就出不了门。乡里之外的视线对琉来说,就是如此「可怕」的东西。
琉唯一剩下的一条路,就是向素昧平生的同族(精灵)求助。
但她没这么做。年轻的自尊让她不愿这么做。
包括自己在内,对精灵感到可耻排斥的内心,完全断了少女的退路。
「……真是个大笑话。」
一回神才发现,琉变得总是穿起外套不露出一点肌肤,并且用布蒙面。
明明是对乡里感到厌烦才会离乡背井,现在却对不同于乡里的世界感到惊惶、动摇,自己筑起一道高墙。这样的自己让琉笑不出来,只能自嘲。
她好可悲。
好滑稽。
她产生一种冲动,想踏烂在停步的脚边,倒映于铺石地水洼的自己的脸。
陌生人令她害怕,带给她无可救药的不快感。琉受到一种疑虑所控制,怀疑自己才是用有色眼光轻视他人的人。对精灵的嫌恶全回到了自己身上。
她独自淋着冰冷的雨水,在后巷中央茫然伫立。
「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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