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认为自己有罪,理应被处刑,所以不曾有憎恨。
因为认为自己罪孽深重,双手沾满了鲜血,所以不曾考虑过能逃脱判决。
贞德是这么想的。
“祖国的这份背叛,乃是我理应承受的处罚。”
既然如此,何来憎恨之说?
这就是贞德想表达的意思吧?
而得知了贞德这个想法,罗真只有一个念头。
“真是荒唐。”
可不是?
明明是为了救国而抗敌,凭什么就得有罪行?
明明是为了解救而战斗,凭什么就得被处刑?
你手上所沾的鲜血都是敌人的鲜血。
你身下所倒下的生命都是原本打算夺走你生命的宿敌。
难道,保护国家有错?
难道,结束战争有错?
既然没错,那何来罪孽一说?
这,难道不荒唐吗?
然而,罗真只能在心里想想,根本无法说出口。
因为,罗真知道,这就是一个虔诚的信仰者会有的想法。
贞德毋庸置疑是一个虔诚的信仰者。
她的信仰使她能够听到主的声音。
她的信仰甚至能够化作最高等级的抗魔力。
而在天主教中却有声明,杀人乃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因为,人的生命都是主所创造,为主的所有物,杀人是在背叛主,连自杀都不应该被允许,只有造天地万物的主才能主宰生命,人没有权利更没有资格去决定他人与自己的死亡。
甚至,在《圣经》中还有记载,人的灵魂将于世界末日以后接受主的审判,善人得享永福,恶人要受永苦,肆意夺去生命,那就相当于夺去主的审判,那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理念,贞德从来不曾想过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既然杀了人,就该承担这份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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