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突然说道。
梁仔略惊慌,“干嘛?老大你想把我做成麻辣的?算了我们先说好啊,不准吃我的鞭啊!”
“滚犊子,有办法了!”
沈崇把手伸到梁仔面前,他小臂上正有个先前黄鼠狼抓出来的伤口,现在已经愈合不少,但还是有丝丝血迹在往外面冒。
“老大你干嘛?”
“咬我的手!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老大你口味很重啊,回头吃我好二次循环再利用吗?”
“别特么搞笑了!正经一点!我有自愈能力,试试看吧。你赶紧下口,试试能不能传给你。”
这就是沈崇情急之下想出来的办法。
不曾想梁仔却高傲的一撇嘴,“不咬,不吃。”
“干嘛呢?你不想活了?”
沈崇急道。
“吾乃血统最高贵的纯血中华田园犬!不能丢了田园一族的荣耀!田园一族永远不会咬主子!死也不咬!我的前辈饿死也不会咬主子一口!”
沈崇瞪眼,“你他娘的。”
若非这货伤重垂死,他真想给丫一脚。
“这都什么时候了!不要有这种无谓的狗骑士精神啊!”
“反正我不咬!”
沈崇试着把小臂塞梁仔嘴里,这货这时候倒来了力气,牙关扣得紧紧的,纹丝不动。
“傻狗!”
沈崇没奈何,心下一横,拿起手来,自己一口咬在手腕上。
大动脉破了!
其实这时候他腰腹间的伤口也在渗血,但那边没有大血管,他担心流量不够。
脖颈上的大动脉流量更足,但很容易射歪,思来想去还是手腕最好使。
没再理睬已经渐渐失去意识,碎碎念着什么“咬主子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能咬主子”的梁仔,他俯下身去,左手扶着右手腕,右手翻面朝下,像浇花一样往梁仔胸腔伤口洒血。
时间渐渐推移,两三分钟后,沈崇脑门有点发晕,今天的出血量已然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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