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上下打量他一阵
,再伸出手来扯扯他的衣领,“你这是去做了什么?你现在已经算半个公众人物了,该多注意一点个人形象。看看你这身衣服,你刚进来时在小区外没有被记者拍到吧?”
沈崇闻言,这才想起低头看。
卧槽……
尴尬了。
原来,昨晚与金不欢一番大战后竟忘了换衣服,身上还是那副破破烂烂的样子,恰似惨遭洗劫的乞丐。
更尴尬的时,自己竟以这副形象出现在豪门大管家丈母娘面前,失礼,大大的失礼!
他紧张的想去抓自己的衣袖,却抓了个空,肩膀上传来凉飕飕的感觉。
得,昨天断臂时运动服袖子早没了。
沈哥再悄然扭头看了看自己略显“嘻哈”的无袖衫,真别致。
“哈哈哈……哈哈……哈……”
他无比尴尬的笑着。
谁能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今他虽已暴富,但很少刻意注重穿着打扮,反正只买贵的,仪容整洁就行。
前世当肥宅时他过得挺随意,勉强不算邋遢而已。
不过这一世因为得给欣欣做好表率,他改进良多,并将强迫症用到自己身上,走哪儿别人都得说一声似模似样。
很明显,自己现在这副丐帮hiphop风的扮相肯定引起丈母娘的不满了。
天知道大户人家里会不会有什么讲究,比如认为穿着不得体,就是不尊重人什么的。
其实沈崇真是想太多,在乎得太多。
秦芸的确很注重修养。
如果沈崇本人还在考验期,那秦芸肯定对他没好脸色。
但现在他已经是林知书的孩子爹,生米早已煮成熟饭,何况前些天沈崇在学术讨论里表现得还分外让人满意。
秦芸这会儿的态度并没有什么不快,反倒是真将他当成了半个儿子,是长辈看见晚辈形容狼狈,担心他是不是在外面吃亏了。
见他这傻笑的样子,秦芸眉头皱起,说道:“我本不该对你的个人私事过问太多,不过既然你要与知书完婚,往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你有什么难处,大可以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