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配置了旗手举著随风飘扬的教会骑士团旗帜,而我们这辆负责护卫那些人的破马车,反倒没有插上任何旗帜。
乾脆拿威尼亚斯王国的旗帜来用好了?
或是自己弄个全新的纹章算了?
「——所以呢?」
如果真的要弄,该画什么样的纹章才适合呢——就在我满脑子想著可有可无的事情时,零突然出声,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所以什么?——我用眼神这样回问她,就看见零用下巴比了比本队那边。
「是你干的吗?还是说,只是因为恶名昭彰才背上了莫须有的冤屈?」
喔喔,是指吉玛父亲的事啊。
「很遗憾的……」
我叹著气垂下耳朵,便也学零一头栽进了稻草当中。
「我记得很清楚,以前的确杀了个和咱们队长相同肤色的教会骑士团高官。」
「光凭肤色和职务,并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吧?」
「——还有黑猫与月亮的纹章。」
想要进入教会骑士团,必须舍弃家名,放弃一切继承权利才行。
唯一能够带进骑士团的东西就只有惯用的武器,而那上头大多都刻有象徵家族的纹章。
我所杀害的那名男子,惯用武器是单手斧,上头刻有黑猫与月亮的纹章。
吉玛的武器也是单手斧——而且上头也刻有黑猫与月亮的纹章。如此一来,就不是一句「认错人」能说得过去了。
「既然是发生在战场上的事情,那也无可奈何吧。要是不杀了对方,你就得丧命了。战场不就是这样吗?」
「如果杀的是自己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什么?——零用手肘撑起上半身。看来她对我杀了同伴这件事,感到相当意外的样子。
「我不想多谈。那件事实在让我很不舒服。」
「什么嘛,真没意思。」
「你觉得我是那种会讨人开心的人吗?」
哦——零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后,从稻草上爬了过来,凑到我身上。
「干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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