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后记

作者,后记—ANDYOU—

如各位所知,「版税」是作家的收入来源。而这个词在广辞苑中的定义如下。

【版税】

「(源于『印花税』的略称。)指着作权人从出版社等处收受,做为着作权使用费之金钱。根据定价·发行数量设一定比率。」—节录自广辞苑第六版(C)岩波书店2008—

所谓的「课税文书」,是指使用这类型文书时,便必须支付税金的文件。

此时不必特地支付现金,而是透过购买固定面额的「印花税票」再加贴上去,并藉此缴纳课税文书所需要的税额。这就是「印花税」。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认为这种税跟作家收入来源的「版税」很像呢?

过去日本的所有书籍,都会在版权页上贴一张盖有作者印监的「检印纸」。而支付给作者的授权费用,就是依照这张检印纸来支付。

虽然现代跟检印有关的制度几乎都已经消失了,但如果去找那些被做为古书来贩售,或是被图书馆当成文献保存的书籍版权页,那么应该就看得到检印纸或检印栏才对。

在文书上张贴特定的印花,并藉此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金钱的流动,之所以会从「印花税」衍生出「版税」这个词,似乎就是因为两者在这方面很类似呢。

但既然如今检印制度已经是过去的产物了,为什么直到现在都还将作家透过着作取得的收入称做「版税」呢。

一直到我的处女作《打工吧!魔王大人1》发售日当天,我才知道答案。

我因为想看自己写的书被摆在店家前面的样子而前往书店,结果居然遇到了一位在我眼前拿起我的作品,到柜台结帐的客人。

我创作《打工吧!魔王大人1》所得到的「版税」,绝大部分当然都是来自各位读者在买我的作品时所支付的金钱。

我就是在这时候,才真正体会到那件事所代表的意义。

正因为各位读者期待能从我的作品当中得到娱乐并支付的「税金」,所以我才得以维生。

那么我到底该如何使用各位读者支付的「税金」才好呢。

如果从税金中获得薪水的公务员是「对社会全体奉献的人」,那么作家就应该是「对创作奉献的人」吧。

从各位读者那儿得到了名为「版税」的「税金」的我,就必须将「税金」「有效地运用」在新的创作上,并附有将其还原到「作品」里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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