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了。大家都看得很开心。连我也愈来愈得意忘形。
拍了一大堆影片上传,导致电量转眼间就快见底。我急忙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预备用电池。
扑灭火势后。好不容易恢复理智。
公寓投保的保险公司派人来向我做各种说明,但我几乎没听进去。
因为当初签租赁契约时保的是最便宜的火灾保险,全部损失的家当费用也只理赔一部份。其他费用也给得相当有限,听说连临时住处的费用也才给付三〇%。
附带一提,起火点的拉面店似乎保了非常完善的险。之后过了三个月,在附近开了一间崭新的店面。味道也还不错,因此客人络绎不绝。似乎有光明的未来在等待。之前我还偶尔会去吃,但以后不去了。绝对不去了。连食记都要给他们一颗星的评价。应该说最好再次失火吧。
我则是赔光光。
即使火灾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即使一个月要多缴一千圆——但早知道就该保稍微完善一点的火灾保险了!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
保险就是赌博。危险调查员奇顿也这么说过。我则是输了这场赌博。愿赌服输。愿赌……服输。
如果百分之百补偿住宿费的话,我早就去新宿等地方找间超高级高楼饭店投宿了,但现在可不行。更何况我手边根本没钱。
因此——
「救命!让我过夜!」
我第一个打电话联络的对象,就是职场同事缪丝。
她是与我一起努力的舞伴。「元素馆」的领班。而且个性超级善良,又可爱,超级认真,脸颊圆嘟嘟……不对,那些姑且不论,该怎么说呢……总之,关系应该算是闺蜜吧。
缪丝应该也知道原委了,因此我猜她应该会立刻答应。她可能会这么说:「真不得了呢,莎罗曼!马上来我家吧!圣迹站知道吗?我会去接你的!」可能还会同床共枕,她问我「莎罗曼,已经睡了吗?」,两人一起望向天花板,聊将来的梦想啦,恋爱话题之类,我如此心想。
老实说,一瞬间,我都忘记自己的悲剧而笑逐颜开了呢!
其实我从未在她家过夜,反正等一下就有藉口……不对,就有机会……不对,愿望就会实现了。如果有这种过夜事件等著我的话,火灾其实也没那么糟嘛?我甚至如此心想。
所以——
查觉到电话中的缪丝不知该如何回答时,我有一点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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