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进行「哪边的解释才正确」的论战。
的确,如果不预留解释空间,就会变成不知变通的死规矩儿,但是正因为可以有太多种解释,要是严密地解释法律,就会产生无人不是犯罪者的矛盾——没有人这辈子不曾犯过罪——或许这才应该纳入常识的范畴。
就算要结纳坂不要从字面上说文解字,应该要好好探索法律之所以为法律的意图,可是所谓的「意图」仍让他感觉是面目难辨、难以捉摸的——要具体指出症结,不如用譬喻的方式会比较容易理解。以足球为例,世人常说越位之所以要判犯规是因为「很卑鄙、不够绅士」,但如果越位是种卑鄙的行为,那发动诱使对方越位的越位战术不就更卑鄙吗。
这种无视立法意图地滥用法律——说得直接一点即为「恶用」的情况,其实随处可见。另一方面,不合逻辑,甚至是不合理的条文也是不胜枚举,如果光看其立法意图,通篇就只像是基于一场误会,或是怎么看都觉得只是当时政权基于一己之私而订定的「善恶基准」,也是多不胜数。
所以,法律也是离正义或正道千里远的。
充其量就是堆条文——不过是些条列式的文章——法律不见得是用来规范道德不道德的尺规,有时想来做善事,却被这些规定或惯例挡在面前,弄得绑手绑脚,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这么一来,法律书终究只不过是一本书,与其说是故事,更像是诗歌之类的——全凭感受者的感性如何解释。即便如此,若能把法律书全部整理成一本,或许会有无限的解释,但可能并不会产生无数的矛盾——可是在现实世界里,法律书却从来不只有一本。
同是规范一件事,也有多本的法律书。
光是国内已经如此,放眼海外,还会触及更庞大的「异文化」。
举例来说,在日本国内,法律规定不能贩售以「英寸」为单位的尺。虽然很想问到底是有何不可,不过单纯就法律来看,由于日本采用公制,英寸单位的尺规并不符合公制,放任其流通便是违反法律理念的「坏事」——但同样的尺,在不采公制而采英制的国家里,明明到处都买得到。
这还只是尺规的问题,所以可以说得如此平静——但这其实并不是如此平静就可以带过的事——因为换成手枪,也是完全能够说得通。
若是在日本国内持有枪械,可不是常识或感性受质疑就能了事——讲常识以前,身为持有杀人工具之人,想当然耳地会被视为危险人物吧。然而,在不禁止私人持有枪械的海外各国,持有枪械则是非常天经地义的自卫手段,完全不值得非议——这并不是法律解释的问题。
举出手枪这种耸动的例子是过于极端,但要说到这种标准的不一致是哪里卑鄙,以医疗技术为例会比较容易了解。每个国家都有可以做的手术、不能用的药物。在国外救人一命的崇高行为,到了国内可能会被处以伤害罪判刑,这种匪夷所思的对比,绝不是只发生在小说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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