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星星,在夜晚,学校的屋顶上。
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文法上的错误,你们觉得是什么?
第一个非常简单,就是最基本的时态问题──不是『喜欢』,而是『曾经喜欢』。
接下来也会是这样。
明天是十月十日,一旦我的十四岁生日来临,像这样抬头观望夜空的情景,就绝对不会再出现了。
今天,是我最后一个在这里看星星的夜晚。
至于另外一个错误,在这里比较难看出来──话虽如此,这个错误其实是只有我才明白的错误。只有我,才知道这个谬误。
但是我又好奇,它到底会变成怎么样呢。
这个只有我才了解的错误,与其说它本身有问题,倒不如说单纯是我搞错了也不一定。
第十年了,我一直让这个错误持续著。
我带著确信,犯下失误;再带著自负,走向失败。
这可笑的短剧,终究也落幕了。
游手好闲就到国中二年级为止。
这是我跟「父母」的约定。就算我放大这个约定,解释成二年级「后」停止,因此成功坚持到十四岁。可惜这垂死挣扎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徒劳无功的努力,没有比这个更完美的认输了。
与其不做而后悔,还不如做了再后悔──虽然我不知道是谁说出这句名言的,但能想出这么动人心弦的一句话,那个人说不定挑灯夜战了一整晚,才找出这个重要旳觐点。
尽管如此,因为没有去做而后悔的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多。
不对,在他们没去行动的当下,反而更能得到成就感吧。
不如说,人们在说『早知道就那样做了!』的时候,其实心里也是高兴的。因为『有去做的话,说不定就可以成功了。』这种心情,一般而言这不叫后悔,而是希望。
会感到后悔的,是那些一直做著某件事情的人──就像我白白浪费十年,断送了宝贵少女时代的这种后悔,我并不想被如此简单地肯定,像是『很好呀』之类的评价。
后悔的同时,也决定了『不好』吧。
该不会我的人生就这样浪费了吧。
我无法相信,这真是愚蠢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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