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哥就开始了闲逛的生涯。
没有了这份工作,一点都不觉得可惜,这种骗子工作,我知道我早晚有做腻歪的那一天。
闲来无事,就被徐晴拉起来逛街。
说来也奇怪,逛街这东西男人明明不喜欢,可是女人却还是喜欢跟男人一起出去,即便这个男人是个穷13,即便没有人为她一双几千块钱的靴子买单。
以前还真没有如此系统地有规律地逛过街。
徐晴拉着我出去了三天,哥聪明无比的大脑里立刻总结出了经验。
当她问我:“好看吗?”注意,这是疑问句,她有疑惑,不知道在男人眼里这东西怎么样。这个时候你要委婉,虽然说徐晴的体形已经很完美,但是也有裙子穿上去之后显得屁股大、腰粗等等缺点,千万别说。
头几次我说出来,结果中午她吃着西餐牛排,我吃着沙拉。
谁让咱不付帐呢?
这时候要说衣服的缺点,而且说无关紧要的,别跟体形扯上关系。
颜色不好,看起来不高档,臭大街之类的,这是可以说的。
屁股大,腰粗,显你黑,这是不能说的。
当她问你:“好看吧。”这叫陈述句,她根本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她让你夸她。
于是这时候什么马屁响拍什么,别管肉麻不肉麻,保管让你中午有肉吃。
三天之后哥认输了,逛街这东西还真不如扶老奶奶过马路然后顺便骗她钱来得舒服。但是徐晴似乎意犹未尽,完全把我当成了闺蜜。
人都说弯的才能当成闺蜜,可是她似乎真把我没当成直的。
终于在一次买内衣也要询问哥意见之后,哥崩溃了,哥爆发了。
第二天五点哥起来就去逛公园了。
哥去陪老奶奶过马路去了。
但是真是起早碰到鬼,呸,起早碰到神。
哥在八点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神人。
事情是这样子滴。
早上五点的公园,真的比我想象得热闹得多。
哥上一次五点起,还是大四的时候,那天哥起来在雪地里画了一幅地图,然后从网吧回到了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