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你来。你小子藏得多深啊,我,苏徊和尉迟觉跟着老大冲锋陷阵的时候,你们在后面乘荫纳凉,还专给我们挑刺找茬。现在我们都快阵亡了,你们不来,等着收尸吧。”央吞了药,说得很不客气。不客气,却也没有恶意,都是兄弟。
李鹤风凉瞧央一眼,“自己爱出风头,把好事占尽,还是老大身边左右手,知足得好。你要是不满,下回我冲锋,你纳凉。”他纳什么凉了?老大一句话,他在齐北战场杀得眼红,也没少受伤。回到长安,还得应酬余氏,硬着头皮装坏人。现在,大嫂先入为主,把央当亲叔伯,他这个雨夜救姬三的却领不到功。
“这也不能怪我,谁让我们仨先找到老大呢。而且我一脸正人君子的好相貌,比你一双花心眼带得出--”央没说完,迎面袭来一条湿巾子。
“把你脸擦干净再啰嗦。”李鹤受不了,翻着白眼,“嘴里冒血泡子,看得我恶心。”
央嘻嘻一笑,擦完后,看都不看满是血渍的布巾,丢回给李鹤。但没再说话,闭眼打坐,运功调息。
李鹤钻出车去,跳上了马,加快行入他的少将军府,然后下令严防,立刻就有十队巡逻兵在府外府里穿梭,连老鼠的影子都不放过。
央随李鹤走进府邸深处一个小院子,耳朵听着就笑,“就算有飞天遁地的本事也难进得来,你哪儿找来的这么多暗桩?”
“师父--”李鹤顿了顿。因为老大只喊庄王,让他纠结,“庄王--送来的,好像这几年他也没闲着,又养出一批好手。”
“他的人你还敢用?”既然能让他发现,好手离高手还远,但央不挑剔他们,而是挑剔庄王。
“不用他的,还能用谁的?”院中走出几个人,黄炜当先。
论武功实力。黄炜能排尉迟觉之上。仅次于独孤棠。不过,他性格孤僻,长着正直的将军脸,却不爱出门。要踹一踹才动一动的人。不出门的时候。在家磨针。长安最出名的针绣坊。他开的。央认为那叫龟毛,令人抓狂的龟毛,去他家。他不干别的,一根手指粗的铁棒子,他在那儿专心致志磨着,对客人爱理不理的。
央觉得,蛟盟在外个个都顶天立地,关上宅门个个都有怪癖。当然,老大和他很正常很优秀。
“老大说过,他不在长安,以庄王的建议为主要考量。要不是庄王,你可能成了废人才能出来。”对师父利用他们肯定心存芥蒂,然而这种时候应该团结一心对付新帝迫害。
“老大有消息来么?”好男儿当如央,全身没一处不疼,但还迎风而立。
“没有。”没让人上去扶,黄炜只是来看兄弟还喘气,“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如今城中风声鹤唳,别让人掌握了老大的行踪才好。对了,要商量今后的事,你长话短说,快点进来。”他说罢,对李鹤做了个进屋的手势,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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