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多的地方他们就可以自己留下了现在是全部由公家开支与自己在这一方面没有关系。
再有像基层的一个知县原来每年有一百八十两银子的收入但是他们的开支很大像是要有一个自己的轿班四个人顾佣书办、师爷用于刑事侦察的捕头、衙役、杵作都要自己花钱去顾另外他们还有一些什么应酬家庭开支、房屋修缮等(一般是讲究官不修衙客不修店不像现在的那些官员们没用也要建设那就可以从中得到好处了最起码也可以得到一个百分之几介绍费那也是不小的数字啊。)所以他们的开支根本就不够。
于是他们就把这些不足之处以征集农业税加码来补足多收的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入了自己的腰包了。稍微大一点的事情他们都要向上级(朝庭)申请拨付款项。比如某地要修建一座小桥他们向上级申请五万两银子上面给了款项他们就开始修建实际花了三万两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不过还要给相关的人一些“润手费”。
这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县官的作法要是大型工业企业那就大发了这也是原来的所谓“官督商办”政策一个最致命的弱点想明白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那个岑煊为什么要一次弹劾四百名官员了没有一个不贪污的。
他安排休息了金熙凤对他说道:“雅琪姐姐也不知道怎样了已经去了一个多月了她只是来了几封信可是真有些想她了。”
“快了马上就要回来了。”
说完李振华倒头就睡了根本就不管金熙凤那有些幽怨的眼神。
第二天李振华和徐世昌继续研究财政方面的问题关于监察一事那个岑煊也要有一个条条框框出来不能再像原来一样出了事情再处理那就不好了。
就此机会李振华提出来了一个把官员们的收入公开化的提议对于不明来源的收入问题那是一定要进行追究的。
正好接到通知的伍庭芳和岑煊来了李振华把自己的建议又和他们二人说了一下让他们考虑一下如何进行监察的问题也就是说你一名官员有多少收入那就要有相应的开支不能开支大于收入要是明显了那就是有问题了。
他们把自己最近的工作说了一下李振华询问了一下制定相关法律的事情伍庭芳对李振华作了一下介绍他引用了一些其它国家的一些法规、法典像德国、法国、英国的等等制定出了自己的一套法规出来。
但是伍庭芳担心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他说道:
“这样的法规现在没有一定范围的试行怕是纸上谈兵吧我们是不是还要再搞一下试用期。”
李鸿章道:“那就先写明是试用稿今后在进一步的完善它。”
李振华也同意了后世的中国的很多法律不都是这样来的吗有的干脆不称为法规而是把它们称为条例反正中国的文字游戏包含的很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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