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黄昏里的孩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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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以后,刘福看着已经苍老的妻子和她平坦的肚子,妻子还和往常一样低头默默的吃饭,屋里是令人窒息的沉默,第二天因刘福收拾起了自己的衣服给妻子留下了自己一般的家产,离开了妻子,和早已相中刘福的寡妇远走高飞去了,还有那个孩子。

就这样,妻子开始独自一人生活着,过去的生活似乎已经凝聚成一幅画了,她、丈夫、儿子就是画的全部。

但生活就像是个了臭的势力*子,最喜欢和不幸的人开肆无忌惮的玩笑,妻子怀孕了,是刘福的,可惜对妻子来说,远走他乡的刘福比天涯海角还要遥远。

孩子生下来了,名字是孩子取得,取名叫刘贵,和死去的大儿子一样,她就是要让偷走了自己第一个孩子的老天看看,也让偷走了自己丈夫的寡妇和她的孩子看看,她的这个孩子一定会留住“富贵”的,也因此女人一生最讨厌小偷了,她恨那偷走了自己孩子的丈夫的老天和寡妇还有寡妇的孩子,所以孩子懂事后女人最先教导的不是让孩子喊娘,而是“打死不偷”。

孩子谨记着”打死不偷“,就像寻常家孩子对自己母亲一样记忆深刻。

女人孤孤单单的拉扯着孩子,女人很坚强也很温柔,哪怕带了一个拖油瓶,依然有不少品性憨厚的单身汉上门求亲,却都被性格温和的女人用扫帚打了出去,甚至有人借着孩子作为桥梁追求女人来,有的机灵的凭着糖葫芦小点心得了孩子的欢喜,可女人却依然坚贞的不可理喻,连舍不得骂一句的孩子都打了起来,凭着这股傲气,女人一点一滴的靠着自己把孩子拉扯大。

女人没有甚么大的营生本事,只是整日的织布,整日的,一晃时间就是十二年过去了,女人靠着织布养大了孩子,又幸运的带着孩子到乡下躲过了连绵刀兵,成功活下来了,可是整日里担惊受怕的女人病倒了,于是另一个新的桥段出现了,母亲这棵风雨不倒大树倒了,躲在树下的孩子站出来了,生活逼得他不得不去挣钱救回自己的母亲。

可是孩子终归只是孩子,他只能让母亲和自己活着,饥饿的活下去。

那是一个深秋午后的下午,小男孩来到了一个堆满梨子的摊位,明亮的阳光照耀着他,使小男孩的眼睛不由眯了起来。

梨子对于小男孩来说,是难得享受的美味,以前只有在生日的时候才有的吃,那是小男孩最开心也是女人最欣慰的时候了。

卖梨子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但是中年的操劳让头过早的花白了,在阳光下显得灰蒙蒙的,小男孩第一眼就觉得中年男人很面善。他走到梨子摊前用黑亮的眼睛注视乞求着男人。男人也看着对面的男孩,也许他觉得这个穿着很脏衣服的男孩很脏,甚至还把一只手放在他的梨子上,这让他很不舒服,小男孩的手指甲又黑又长,指甲碰到了一只黄澄澄的梨子,男人就不耐的举起手像挥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他说:“走开。”

小男孩害怕自卑的缩回了自己黑乎乎的手,身体摇晃了一下就走开了,孤独的向前走,两条手臂闲荡着,长期的饥饿和营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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