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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喝茶,林语堂先生曾在《茶与交友》有妙喻如下:严格的说起来,茶在第二泡时为最妙。第一泡譬如一个十二三岁的幼女,第二泡为年龄恰当的十六女郎,而第三泡则已是少妇了。
照理论上说起来,鉴赏家认为第三泡的茶不可复饮,但实际上,享受这个“少妇”的人仍很多。
他的比喻应该是沿袭了苏东坡的一句诗:欲将西湖比西子,从来佳茗如佳人。我们只能说他犯了中国文人的通病,喜欢由各种各样的事物联想到女人,按照他的理论,第四泡以上,则属于“荡妇”矣!一般的凡夫俗子,往往冲了五六泡以上,尚继续饮用,但求生津解渴即可,又何管它是否“荡妇”呢?
个人的习惯是第一泡的茶一般不喝,原因是幼女含苞待放,嫩不可攀;第三泡萧博翰还是会喝的,毕竟“少妇”亦有“少妇”的妙处。
在好几次与别人的喝茶中,萧博翰对人家讲起了这个比喻,但萧博翰认为,林语堂在文中所提到的喝茶的环境和道具,只能是理想中的喝茶方式,恐怕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现代人也很难有这种古典而浪漫的情怀了。
同样,茶杯也可以细分为多种多样,萧博翰认为喝茶的心境才是最重要的,喝茶的道具和环境倒尚在其次,一旦拥有清静淡雅的心境,即使在闹市中喝茶,也同样可以达到“闹中取静”的境界。
茶和酒的关系,就好像刀和剑的关系。虽然同为杀人的兵器,但刀和剑所代表的身份不同一样,刀一般为古代的下层的江湖豪客、绿林大盗所拥有,剑则是上流的贵族以上身份者才能拥有。
喝酒的对象一般为豪放之士,英雄豪客、江湖大盗、凡夫俗子、三教九流等等;但喝茶者多为淡雅之士,文人墨客、隐士名流,从来不见武侠中有写侠客悠然自得地品茶的,也从不见有写文人雅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
比如同是妓女,喝酒者多为粗俗之妓女,口含酒肉、大蒜味,旁人避之惟恐不及,而喝茶并精于茶道,调琴弄瑟,吟诗作画者,则必是名妓了。
萧博翰对自己的茶道理论还没有完全的想罢,蒋局长就到这一个人走了进来,萧博翰连忙起来相迎,说:“江局好久不见啊。”
蒋局长也握握萧博翰的手说:“最近太忙,太忙,对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市治安大队的周队长,今天专门请来,和你认识一下,以后你们多亲近。”
萧博翰还是第一次见这个队长,一面发烟,一面就送了几顶高帽子:“早就听说周队长的威名了,一直想去拜访,又没有个引荐的人,生怕唐突了啊。”
周队长倒也没什么架子,呵呵的笑着说:“萧总太客气,太客气了。”
话又说话来了,他要是对萧博翰摆什么架子,那就是太不应该了,要不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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